严惩借节日之机涨价行为
    2007-09-12    李忠峰    来源:市场报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规范月饼价格。其中,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将被严惩。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此次月饼价格检查,将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包括价签价目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是否清晰、货签是否对位、标示是否醒目)以及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中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也将加大打击力度。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称,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将得到严惩。
  又讯记者李忠峰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还指出,“十一”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不得乱涨价、乱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商场、进宾馆饭店、进客运场站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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