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企打赢“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案”
    2007-09-11    本报记者:沈锡权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主持人语]自主创新: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的“安全票”

  在竞争不断加剧的国际市场大环境下,拥有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企业安身立命求得发展的一大基础。假想此次温州民企若不具备经过自主创新获得的专利,在面对美方的控诉时,恐怕只能是不战而逃了。
  所以主持人希望看到国内各企业通过此次“温州民企胜诉案”受到启发,从而进行战略部署调整,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自主创新出能获得“安全票”的产品。让对方知识产权的“大棒”挥空,甚至砸向自己。同时,努力实现自主创新也有助于自身的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的价值水平。

  今年7月份,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对美国莱伏顿(Leviton)公司起诉中国温州通领科技集团(以下简称通领科技)侵犯其美国专利案作出判决,判定通领科技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产品(漏电保护装置),不侵犯莱伏顿公司的美国专利,通领科技等被告依法胜诉。这是美国法院下达的第一份中国企业在中美知识产权官司获胜的判决书,改写了中美知识产权诉讼史上中国企业未能完胜的局面。

进入美国市场之前,先“吃透”对方国家的相关法律

  通领科技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专业为美国市场生产的GFCI产品,是美国政府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年市场需求量30亿美元。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莱伏顿公司等4家美国企业垄断了这个市场需求巨大的产品。莱伏顿公司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原理,在GFCI产品中申请了70多个专利。在这20多年的时间里,莱伏顿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手段,以侵犯其专利为由,将进入到美国市场的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38家非美国企业“赶”出了美国市场。
  通领科技虽然拥有全球独家的“拥磁式”发明专利,为了规避在国外遭受知识产权的诉讼风险,重蹈前面38家企业的“覆辙”,2003年11月份,通领科技支付巨额司法费用把自己试制好的GFCI产品,送给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作非侵权的法律评定。两家律师事务所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通领科技产品不侵犯美国莱伏顿的专利。
  “虽然花了15万美元的评定费,有了这两份非侵权的评定书,我们心里有底了,不怕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发明专利为由同我们打官司了。依照美国法律,即便是我们输了,也不负责赔偿。”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说。
  2004年1月,通领科技就把产品直接销往美国。

面临“狼对羊”的恶意诉讼,中国企业敢于“亮剑”

  2004年1月份起通领科技的产品“登陆”美国不久,在5个月内取得了销售量每月翻番的良好业绩,引起了竞争对手莱伏顿公司恐慌。
  2004年4月,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美国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4家通领科技的重要经销商,企图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实施对竞争对手的排挤和打压,设置贸易壁垒。
  莱伏顿公司的“诉讼策略”是海外大公司普遍采用的利用自身资本优势、“以狼对羊”的战术:其一、先后在多个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人为抬高诉讼成本,使中国企业难以承受美国打官司的诉讼费用,迫使竞争对手退出美国市场;其二、“围而不打”,极端地利用美国三审制的法律体系和没有规定庭审时限的司法程序,以种种借口拖延审判期限,让竞争对手一直围绕着官司诉讼慢慢地将财力消耗殆尽。
  通领科技主动以制造商身份加入诉讼案,聘请美国亚特兰大著名的美瑞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诉讼代理,并为全部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和侵权担保,同时选择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作为主审法庭,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统一审理。
  3年来,通领科技义无反顾的坚持走完了美国法律规定的应诉的所有程序,并最终取得胜利。

自主创新是跨国专利官司的制胜“法宝”

  “打铁先要自身硬。我们的出口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信心一决雌雄。”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说。他说,作为全球生产GFCI产品的5家企业之一,他们一直注重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几年中获得中国和美国的专利共46件,正在申请的有39件。
  去年5月,通领集团成功获得美国法院下达的对专利权官司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的“马克曼命令”。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的司法裁决,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独立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司法命令提起上诉,而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使案件在不需开庭审理侵权问题的情况下就出现司法结论。通领科技成为首次拿到美国法院马克曼命令、而且是首次胜诉的马克曼命令的中国企业。
  2006年5月22日,就在通领科技接到美国“马克曼命令”、宣布没有侵权的前一天,该企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美国莱伏顿公司在华设立的立维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对立维腾公司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程序,并查封了其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约5万只涉嫌侵权产品。利用自己手里掌握的多项中国、美国专利权,通领科技从“被告”反转成“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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