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户口将成历史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配套措施将陆续出台
    2007-09-04    陈勇 王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从9月1日开始,青岛市800多万市民将统一登记成居民户口,原有的按照农业和非农业划分户口的政策将取消。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实行户籍新政的同时,青岛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放宽各类专业人才引进、直系亲属投靠以及在青购房居住的人员落户条件。

800万人都称“居民”

  根据省有关文件,青岛市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青岛市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农村居民身份由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确认。
  通知要求,青岛市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农业、发展改革、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将国家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实施相应政策的依据,由目前的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尽快统一到以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林牧业等生产)来划分,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统一登记成居民户口,那市民手中的户口簿9月1日是否要更换呢?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于卫东介绍说,居民手中的户口簿暂时不需要更换,9月1日后市民可根据情况办理,根据落户情况不同,居民户口簿将划分为家庭户口或集体户口。

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主管机关,将按照规定健全、完善城乡户口登记和门(楼)牌管理制度,实现一体化管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任何限制,杜绝对办理户口人员收取城市增容费或者变相收费等行为。

城乡户口统一后,原先的农业户口能否享受低保?

  记者日前第一时间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相关人士,他们均表示尚未接到这一通知。据介绍,相关部门关于这一新政策的配套措施,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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