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险个人账户投资范围拟扩大
方案已经基本成型,近期修改完善后将上报国务院
    2007-08-28    张颖    来源:国际金融报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基本成型,准备在近期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上周五在上海参加由瑞士人寿集团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联合主办的第三届“瑞士人寿共保体亚太区年会”时透露的信息。

个人养老账户投资办法成型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养老金空账已经达到9000亿元,而养老金账户节余只有4800亿元,我国正面临巨大的养老金缺口压力。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共同起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方案已经基本成型,准备在近期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陈良向记者透露。
  据介绍,《办法》将适当扩大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范围,在现有基础上扩大一些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的范围,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对个人账户将实行专业化管理,选择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选择一些专业投资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而受托责任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陈良认为,“在选择专业化机构之后,通过专家理财来实现更好的收益,从而使退休人员获得更好的回报。”
  事实上,过去几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名义投资收益率为2.18%,但加权通货膨胀率却高达2.22%,“可以说,养老保险基金是在贬值和缩水”。陈良同时告诉记者,制订《办法》正是处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投资运营能力的考虑。
  此外,《办法》还将建立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个人账户基金将由省级政府统一管理,并准备建立由省级政府领导任主任、相关专家参加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个人账户投资过程中的投资策略、方向、投资机构的选择、收益分配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再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陈良同时指出,《办法》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严格规范制度管理,努力防范市场和道德风险。对投资收益情况还会作定期披露,让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形成主管部门、运营机构、企业职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维护基金资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从2005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并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未来的养老压力。目前,全国11个省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金额已经达到500亿元,预计未来我国每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增积累金额将达1000亿元。

企业年金资格认定下月启动

  “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将于下月启动,并在年底前完成审批。”陈良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拟认定20家左右。其中,法人受托机构6家左右,账户管理人5家左右,托管人4家左右,投资管理人5家左右。
  陈良告诉记者,与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认定不同,此次认定工作在认定数量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也不再接受单一的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的申请。也就是说,一个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多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
  据悉,2005年通过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认定的共有37家机构。业内人士分析,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数量明显少于第一批,特别是投资管理人仅5家左右,预计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四类机构在投资管理人资格上的竞争将会十分激烈。
  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位保险业内人士,他们均表示,中国养老保险巨大的市场潜力是各类机构争相进入企业年金市场的主要动力。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我国养老保险公司的企业年金缴费、受托管理资产、投资管理资产分别达到9.28271亿元、18.42422亿元和17.84504亿元。据悉,这也是保监会首次将国内五家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业务情况单独列表统计。
  企业年金是指国家在强制实施基本养老制度之外,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出资构成,通过投资运营实现收益,并将收益全额计入员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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