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快递将不设最低收费标准
    2007-08-24    张慧丽 李文华    来源:市场报
  日前,我国快递行业第一部服务性标准《快递服务标准》已通过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即将上报国家邮政局审批发布。其中,国内快递将不设最低收费标准颇为引人注目。
  争议最大的当属最低收费标准。在之前的《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同城快递服务费用不应低于8元人民币,国内异地快递服务费用应不低于12元人民币。相对于市场上一部分中小快递公司的同城5元、异地10元的运费来说,还是有些过高。而此次出台的《快递服务标准》,取消了这个最低额度的限制。
  同时,标准中还明确了快件延误、损毁或丢失情况下消费者索赔的标准。标准规定,超过承诺的送达时间,赔偿标准一般为免除本次服务费;在损毁或丢失情况下,除免服务费外,信件类快件按服务费的2倍赔偿,包裹类国内快件按不低于20元/公斤,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赔偿。
  此外,新标准在快递公司的规模上也做了一定的修改,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由20人调整为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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