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廉租房,指的不仅是实物配租,还包括租赁补贴、租金减免两种。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廉租房因为申请门槛更高、受益面较小而显得有些“边缘化”,事实上,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廉租房是比经济适用房更现实的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
申租门槛高 非孤老残疾人不租
“我们家的经济情况完全符合申请廉租房的要求,两年前就申请了,但因为既不是残疾人也不是孤老,所以没法给我们房子租。”南京的刘阿姨这样告诉记者。 刘阿姨的情况在南京甚至长三角,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所谓的廉租房,指的不仅是实物配租,还包括租赁补贴、租金减免两种。与经济适用房相比,廉租房因为申请门槛更高、受益面较小而显得有些“边缘化”,事实上,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廉租房是比经济适用房更现实的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 记者了解到,南京的实物配租廉租房是从2004年开始建设的。2004到2006年,南京共在6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储备了1000套廉租房。其中兴贤佳园344套、景明佳园184套、银龙花园150套、百水芊城74套、恒盛嘉园218套、南湾营二期30套。 2005年,南京将储备的廉租房面向社会敞开申请。不过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者除接受审核外,还要对外公示并接受市民举报监督。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中,除了包括“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六个月、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含)、具有南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这三条对于家庭经济收入能力的基本要求外,还有一条“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正是这最后一条成了贫困家庭申请廉租房的“拦路虎”。
大量空置 低收入者望房兴叹
“一定要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一级残疾人,这个条件太苛刻了。”刘阿姨告诉记者,很多人跟她的处境一样,廉租房申请就卡在这一条件上。 在这样的限制下,两年来,南京仅有500余户申请到了廉租房,也就是说,仍然有400多套由于没能满足申请条件而空关。 然而,据南京民政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南京低保家庭为39000余户,低收入家庭则更多。如果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将这些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廉租保障体系,看来依然需要假以时日。 南京并不是特例。至2007年6月底,杭州市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共计1192套,其中已配租78套,未配租1114套。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上海市纳入廉租住房体系的家庭共有2.48万户。但目前上海的廉租房实物配租率尚不足10%,基本只限于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人和军烈属等)。从今年开始,上海市的实物配租户数仅以每个月1户的速度增长,而从去年5月底至今一年中,上海市仅实现实物配租51
户。
新政策出台 沪苏浙闻风而动
8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下称“国发24号文”),要求在
2010年,全国实现廉租房从覆盖“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户”;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不仅如此,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国发24号文一出台,各地就开始按此进行扩大廉租房覆盖范围的落实。 南京市房改办公开表示:南京将在近期商讨并落实包括扩大保障群体在内的相关政策。南京未来5年还将再建1000套廉租房。从今年开始,每年都将建设
200套廉租房,所有廉租房都将安排在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中,今年的200套已经落实在位于南湾营的南湾康居城小区中。 在江苏,相关部门还表示,江苏省所有县以上单位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到目前为止,13个省辖市已经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52个县级市中,已有44个已经建立实施廉租房制度,还有8个正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底之前要确保全省所有县级市全部建立并实施廉租房保障制度。 浙江省政府则规定,各级政府必须将土地出让收益的5%用于廉租房建设。据了解至今,浙江省58个县市已经建立廉租房制度,80%以上县市已经启动,分实物安置、租金补贴和公房租金减免三类,在尽量扩大房源供应的同时,用货币补贴安置暂时无房的困难群众。目前,浙江还开始在嘉兴、慈溪两地试点,向外来人口提供廉租房。 与此同时,上海也开始探索储备廉租房源的新路径。政府将寻找廉租房载体的目光投向了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有消息称,“上海将20亿元左右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作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收储约50万平方米的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用作全市廉租房房源储备”。 此外,从今年下半年起,浦东计划出资2亿元购入一定数量的房源,用于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房源计划从剩余的配套商品房与中心城区二手房中收购。浦东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也宣告成立,该中心职责即是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保障工作。
标准放宽 建设方式待改进
据建设部估算,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保户有400万户。仅解决这400万“双困户”(所谓住房困难和收入困难)的廉租房,就可能需要中央政府拿出数百亿元。加上地方政府的投入,可能接近1000亿元。 这就是说,按照国发24号文的要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任重而道远。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香港、新加坡长期发展以后完善的廉租房体制而言,长三角目前的廉租房建设方式依然有改进的余地。正如国发24号文中提出的,“要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 然而这其中,依然可能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廉租房的选址肯定会相对较偏僻,廉租房的产权归属、政府怎么回购,这些都是将来可能面临的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这样对记者分析道。 上海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谭百强表示:“国发24号文再次证明2007年将定位于政策落实年,即保持2006年多项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强调地方执行力的增强。而关注普通商品房、廉租房制度等表述则说明,未来楼市调整方向进一步侧重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