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金融业发展将提速
昨日公布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东北地区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2007-08-21    李峻岭    来源:国际金融报
  “银行机构对东北地区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再担保机构。改善信用环境,支持国有商业银行灵活处置不良资产。加速企业股票上市步伐。支持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进行债券融资。”这是8 月20日公布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中提到的内容。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金融业”的目标。为此,东北地区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改组、改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投资信托、融资租赁、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发展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机构。”
  这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称,要“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东北地区信用担保体系。加快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研究设立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推动保险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是,振兴东北的金融战略应以化解金融体系的历史包袱为前提,特别是由于历史等各种原因而形成的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包袱问题。
  8月20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关于银行呆坏账的问题,由于东北长期以来处在计划经济的状况下,同时,东北也是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一个地区,历史形成的(有的是属于政策性的,有的是属于经营性的)呆坏账问题在振兴之前是比较严重的。在振兴战略的11号文件当中,对有关减免表外欠息和核销呆坏账的工作有具体的规定。银行对于减免历史形成的呆账、坏账给予了积极的处置。截至2005 年底,东北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先后两次剥离了不良资产共计3110亿元。由于东北经济总体向好,加之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历史形成的呆坏账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张国宝说,考虑到东北的情况,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也在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一项叫做“诚信东北”的活动。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宋晓梧当日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是东北三个省目前政府和省委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据我们了解,东北三个省都出台了自己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而且第一次把政府的诚信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石提出来。”
  为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还提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落实支持政策,在市场准入、进出口、用地、信贷、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和重组,并在核销呆帐、减免利息、土地使用以及有关税收信贷政策方面,享受原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还提出要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利用沈阳产权交易中心,建立面向东北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依托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力发展期货贸易,建设亚洲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改进市场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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