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国资流失暴露出监管之痛
    2007-08-13    作者:袁晨光    来源:广州日报

  鉴于近年来境外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从今年4月开始至8月底,财政部、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展开对海外国有资产的全面产权登记检查(《人民日报》8月12日)。

  近两年,国有资产流失已达到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单是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负责人陈久霖进行石油期权投机一案,流失国有资金就高达5.54亿元!目前,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境外国有资产总额,仅有一些不完全数据,大多数专家只能估称在万亿元以上。当前,境外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底数不清,暴露出我国在境外国资监管方面存在较大漏洞。
  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联合制定的《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外国资不仅必须申办境外国资产权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存档,而且任何流转、变动都必须申报登记并报存档。这项细则并非不够完备,然而事实却是,我们连境外国资的现有存量都统计不出来,更别说对其有效监督了。
  有官员认为《细则》很难执行,原因是“管得太细怕影响企业的自主权,管得太宏观又没有作用”。这显然经不起推敲。“管得太细”针对的是企业财务审计、资产摸查等问题,并非干预其生产经营,又怎会影响到企业自主权呢?再加上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予以弥补,相得益彰,又怎么会起不到作用呢?关键是主管部门愿不愿意管、愿不愿意花精力去监督的问题。
  希望此次中央四部委联合开展的境外国资产权登记检查,不要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真正敢于“亮出监督之剑”,将那些藏在幕后制造境外国资流失的“黑手”一一斩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境外国资流失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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