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香皂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香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山东、广东、贵州、广西、重庆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2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
此次抽查依据QB/T2485-2000《香皂》标准及相关的标准,对香皂产品的包装外观、皂体外观、气味、干皂含量、水分及挥发物、游离苛性碱、氯化物、总游离碱、乙醇不溶物、水不溶物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干皂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干皂含量是衡量香皂中有效成份的一项最重要的理化指标,干皂含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香皂的去污能力和护肤功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干皂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2、个别产品氯化物含量超标。QB/T2485-2000《香皂》标准规定,香皂产品中的氯化物含量应小于1.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氯化物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氯化物含量超标会导致香皂品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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