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芝麻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广西、安徽、陕西、江苏、辽宁、河南、黑龙江、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7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5%。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而部分中小型企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是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卫生指标。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为230个/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脂肪酸组成指标是评价纯芝麻酱是否是用纯芝麻加工而成。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不符合纯芝麻酱的特征。
3、个别产品脂肪含量不合格。脂肪含量是芝麻酱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脂肪含量的高低是判断产品中是否添加了足够的芝麻,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脂肪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添加了其他油料。
4、个别产品酸价不合格。酸价是评价芝麻酱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酸价不合格,容易导致芝麻酱产品中的油脂氧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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