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闯国企改革难关
    2007-08-01    本报记者:李凤双 褚晓亮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计划经济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企业活力不足一直是长期困扰吉林省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面对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吉林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对国有企业进行一次“大手术”,彻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难的问题。2005年,一场轰轰烈烈的国企改革攻坚战吹响了号角,吉林经济活力迎来了复苏。

长春市二道区居民在观看棚户区改造的对比图。

朝阳中的油田美景。本报记者 徐家军 摄

形成国企改革“吉林气候”

  “要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816户重点国有工业企业改制任务,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再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在国企改革动员大会上,时任吉林省省长王珉的话掷地有声。
  然而,要用一年多的时间解决如此繁多棘手的难题谈何容易。仅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就涉及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80多万人,企业账面资产900多亿元,负债760多亿元,需要筹集改革成本高达160多亿元,这被很多人称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如此众多的难题,吉林省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浓厚的改革氛围,强力推进国企改革。仅从机关中就抽调了上千名后备干部充实到国企改革的第一线,被称为“千名干部下国企”。在整个社会的合力推动下,吉林省硬是啃下了这块多年来啃不下的硬骨头。
  在一次吉林国企改革总结会议上,辽宁省国资委一位副主任表示: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能只靠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它不仅涉及产权、债务、职工身份的转变,还和医保、劳动保障等问题相关联,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理解和支持改革,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吉林省的国企改革实行的是大规模、有时限、定任务,集中、强力甚至命令式的改革,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形成了改革氛围,这种氛围使吉林改革得彻底,形成了“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吉林气候。这种方式对欠发达省份的国企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创造国企改革“吉林模式”

  众多的国企有着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在具体改制过程中,吉林省坚持立足于盘活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改制与招商引资、与产权重组紧密结合,同时又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多样化的操作模式。
  对于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吉林省采取主动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的改制模式。数据显示,在2005年吉林省实行集中改制的816户重点企业中,有40%的企业采取的是这种改制形式。通化钢铁集团是省属企业中的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着眼于适应未来发展,通钢集团与民营企业建龙集团探索实行战略重组,后者对其进行增资重组。企业重组两年来先后投入90亿元资金进行改造扩能,年钢产量由重组前不足300万吨正向1000万吨的方向发展,企业总资产也比重组前增加70亿元。
  吉林省内许多国有企业基础较好,但受困于债务负担和缺乏发展资金而陷入困局。对于这种情况的企业,吉林省采取了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结合的改制形式。吉林炭素集团是上市公司,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受困于债务等问题,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在与国有大型企业中钢集团进行重组后,通过向中钢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解决了六亿元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通过以资产抵债和打折回购方式化解了银行10多亿元的巨额不良金融债务。吉炭集团重组成为国内首个成功地将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的国企改制案例。
  在实践中,吉林省还针对资产状况差、改制成本净缺口大的困难企业,探索实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承债式收购形式;对一般竞争领域、生产相对稳定的中小企业,探索实行经营者收购或职工集体持股的改制形式,引入内部战略投资者。
  2006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在长春市召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吉林省实施国企改革攻坚的方式,并把吉林省国企改制的众多方式总结为“吉林模式”。

催生国企改革“吉林活力”

  有人把吉林省的国企改革形象地比喻为一场“分子热运动”,国企改革改变的正是经济发展的微观分子——企业,通过让企业从旧体制的束缚中逐步突围出来,释放出一系列效应,从而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如今,国企改革成为吉林经济发展“后手”变“先手”的绝妙好棋,呈现出多重效应:
  一是将企业的包袱转化为动力。通过改革,职工劳动关系得到转换,企业冗员得到解决,社会负担得到分离,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实现了产权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了内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企业体制和机制实现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
  二是优化了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在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一些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实现退出。816户企业改制后保留国有成分的117户企业中,虽然国有股本仅占总股本的25.9%,但却用39.8亿元的国有股本引导和控制了442.26亿元的资产。通过改制重组,国有资本向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类、基础产业和特色产业集中,同时,国有资本资产总量扩大,质量提高,布局合理,控制力增强。
  三是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和活力得到空前释放。大规模、大力度的国企改革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民间投资飞快增长,推动国有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活力。吉林省提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实缴税金占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到40%,从业人员占全省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增加到75%,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
  四是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56.24亿元,比2001年增长1.5倍,年均增长20.0%;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为181.8%,比2001年提高了70.7个百分点,其提升幅度超过前五年水平25.4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87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增幅同比提高7.5个百分点,增速列全国第五位,比上年同期前移了18位。难能可贵的是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再创新高,今年前五个月吉林省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持续增加,截至5月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26.2亿元,比上年同期净增54.2亿元,同比增速虽然逐月放缓,但仍保持75.2%的较高水平,利润增幅居全国第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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