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对“双高”企业治理再施重手。
7月30日,环保总局首次向银监会、人民银行通报了12个省共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被通报的企业中,黑龙江8家、安徽5家、吉林4家、山西3家、河北和四川各2家、辽宁、广东、内蒙古、山东、甘肃和河南各1家。
同一天,环保总局还对全国第一家民营发电企业——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建设火电机组项目予以行政处罚。
纸业成重污区
国家环保总局此次通报环境违法企业最多的是造纸企业,其中黑龙江省8家全部是造纸企业,属于淘汰类企业或生产能力状况的就有3家。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份,造纸及纸制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3.83亿元,同比增长26.3%;印刷业完成投资104.11亿元,同比增长31.1%。造纸及相关行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速远远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而造纸业的高污染加大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难度。
据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在去年纸业环保论坛上指出,造纸业废水排放总量仅次于化工制造业,位居第二,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高居第一。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造纸行业的经济贡献率却在5%以下。
由于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中小型纸浆企业和印刷企业更是成为环境保护的"重污区"。
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三处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第一批通报的企业普遍规模很小,很可能根本无法通过环保审批,所以有些企业干脆就不执行相关政策。"
与此前数次环保风暴刮向国有企业和大型项目不同,环保总局这次重点深入基层,主要查处了12个省26个县市的环境违法企业。其中,未执行"环评"审批或"三同时"(即对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的有19家,属于限制类企业或生产能力状况的有1家,而属于淘汰类的则有6家(其中,敦化长龙造纸厂既是限制类又是淘汰类违规行为)。
记者致电通报名单中的前十个企业,多数企业无法取得联系。
联动机制
环保总局明确表示,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已向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通报,并已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之前的7月12日,环保总局与银监会、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以下简称)为国家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首度联手推行绿色信贷,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扩张。
在中明确规定:对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公开,并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运用单纯的行政手段,还是不能根本遏制污染恶化的趋势,需要更多地结合经济杠杆的力量。
“环保总局希望在及时反馈环保审查信息的基础上,和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上述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人员说。
环保总局的呼吁早已得到了银监会和各家银行机构的积极配合。6月4日,银监会下发;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两道令牌收紧对“双高”企业的信贷。
7月16日,银监会还向地方银监局和主要监管对象下发了。之后,多家银行对下属单位发出指令,限制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贷款。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7月30日前将“通知”落实情况上报,但目前尚不清楚最终各银行向银监会上报的情况。
对于环保总局此次公布的名单企业,接受采访的安徽银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小企业向大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很小,我们需要进一步向城商行和农信社了解。“他说他们将尽快与银行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金融机构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意味着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而且还可能在信贷中遭遇冷落。“河北银监局一位人士表示,但他拒绝对环保总局的通报名单发表意见,”我们还需要了解准确情况后再做出决定。
力推“绿色信贷”
对环保总局与银监会、央行联手推动绿色信贷行动,记者采访多位银监系统官员及商业银行人士时均被告知,目前尚未见到"绿色信贷"方面的政策文件。
国家环保总局此次新闻通报中,首次使用了"绿色信贷"字眼。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
今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就与中国人民银行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次"绿色信贷"则是在此基础上正式出台的政策之一。
潘岳说,绿色信贷已经是国际潮流。截至2006年11月,包括花旗、渣打、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大型跨国银行明确实行“赤道原则”,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s)是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个金融行业基准。它于2003年6月由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7个国家的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
“赤道原则是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基准。它要求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审核调查义务。因此,我国金融机构要讲究策略,积极应对接受赤道原则。”环保总局上述人士表示。
而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曾公开表示,绿色信贷只是一个开始,今后,环保总局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逐步形成一套中国特色的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本报记者陈昆才对此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