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单位 富单位 公积金相差600倍
    2007-07-31    肖华    来源:三秦都市报

    近日出炉的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谋取福利的工具。(7月30日《东方早报》)

观点一:公积金已经成了“吃公金”

    同样是住房公积金,两者相差600余倍之多!就因为一个是国有的垄断企业,一个是普通的微利企业。审计报告进一步印证了公众久已形成的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印象———在社会责任与企业义务上顽强地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在职工福利待遇上顽强地通过一切“合法”手段为员工谋利。住房公积金本来是面向中低收入劳动者以应对住房市场化而进行的风险分摊手段,但是现在看来在住房公积金这条路上,诸如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这样的企业已经如一匹脱缰野马,狂奔远去,公积金也越来越变了味,快成了“吃公金”的代名词了。
    相差600倍的公积金的存在再次让我们意识到,大型国企不会因为自己的国有属性而自动克制自己的贪吃偷吃的本性,仍需要在监管层面加大力度,不给强闯政策底线的国企丝毫“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发现一件纠正一件,让“吃公金”彻底销声匿迹。 高永峰

观点二:相差600倍不是公积金的错

    公积金相差600倍,显然是不公平的。一个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的职工,就是缴500年也买不到一套房子。面对着这种不公平,许多人都把罪过算在了当前的公积金上。
    住房公积金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买得起房子,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社会分配收入要公平合理。如果收入分配悬殊,一些人收入过低,恐怕再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无法圆他们的买房梦。
    所以,面对着公积金相差600倍,只有在缩小收入差距上去解决。当前,一些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的是其他单位职工的几百倍,就是因为收入畸形的高。而这种畸形的高往往是因为垄断形成的。只有破除垄断,引进竞争,迫使他们减低利润来吸引更多的顾客维持发展,那么收入才不会畸形的高。当收入不畸形的高,缴存的公积金差距才不会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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