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积极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2007-07-3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动,加强引导,全面推进辖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开展;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开展,满足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需求;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诚信教育,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07年6月末,各项助学贷款余额192.9亿元。但是,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省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的面偏窄、手续比较繁杂的问题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需要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推进。当前,在贯彻落实好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使民办、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帮助。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实办好。同时,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及时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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