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时,如果做年终总结,无论是统计部门,还是普通消费者,估计都会提到俩字:涨价。 不错,已经有人说了,一进入2007年,好像都跟“涨”字有关,你看,股市涨了,基金涨了,紧跟着,食用油涨价了,鸡蛋涨价了,猪肉涨价了,这不,从本月26日起,方便面行业也要提价了。 这次第,真是怎一个“涨”字了得? 每次涨价,都有说法,方便面也不例外。最大的原因依然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该行业毫不讳言对涨价“蓄谋已久”,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事务局局长孟素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去年年底开始,由行业协会参与,国内方便面巨头召开了3次内部价格协调会议,最近一次于7月初召开,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10多家知名企业全部参与此次统一调价,其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最高涨幅将达40%。受此影响,河南本土的方便面价格也闻风而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因为原材料上涨,某个行业的个别企业提价,这本无可厚非,这是市场竞争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结果。可如果同一行业内多家巨头同时提价,就有点涉嫌垄断了。尤其是“1元钱以下低端面的价格调整,将由各企业为主,按地区分头推进,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提价策略”,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普通消费者无论买哪种品牌的方便面,都要比原来多掏钱。 查阅相关条例可以发现,方便面行业集体提价已经涉嫌垄断。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第八条直接规定了法律所禁止的垄断行为:“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协议包括:(一)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此次,10多家知名方便面企业通过协商集体涨价的行为,显然符合这其中关于垄断行为的定义。 那么,行业垄断行为会对普通消费者造成什么影响呢?第一,正常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秩序将被破坏;第二,广大的消费者将为价格同盟的产品支付更多的金钱,其利益将被损害。 除了涉嫌垄断,我们再查阅《价格法》也会发现,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多家方便面巨头聚会,共同商定同时提价的行为显然也违反了该法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建议,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物价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应出面调查,甚至制止这种行业集体涨价行为。如此,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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