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票业务江苏遇冷
    2007-07-11    施为飞    来源:江苏法制报

  新华报业网讯“支票全国通用?能带来什么方便?”“购物时支票消费,人家会信这是真的吗?”……自6月25日,我省各大银行与央行同步推出支票全国通用业务已有半个月的时间,可市民们对这一新鲜事物普遍“不热乎”。作为经济强省,市民对个人支票的漠然,不能不说是个尴尬。“支票支付有很明显的优势,但短期内很难被市民接受,这需要一个过程。”深圳发展银行南京某支行会计结算部的姜经理说。

银行:办理个人支票者寥寥无几

  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科吴科长介绍,根据央行规定,支票全国通用后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为10天;异地使用支票款项最快可在2至3小时之内到账,一般在银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均可到账。此外,支票支付优势很明显:首先,支票支付只需签名,只要接受方认同便可完成支付,非常方便;其次,支票安全性较高,丢失后因缺少签名或印章,不会产生损失。
  她告诉记者,由于受个人使用现金的偏好、社会信用环境和宣传推广力度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个人使用支票的业务量不大。目前我省只有建行江苏分行直属支行试点开办了个人支票业务。对个人支票设定的申请条件建行江苏分行还有要求,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的人,个人支票账户中起存金额必须超过1万元,携个人身份证就可办理;开户费150元,一本支票的价格为30元。此外,对每笔消费,银行只收取1元的手续费。
  那么个人支票办理的业务量如何?记者昨天下午询问建行江苏分行直属支行的服务热线,接线员称全天仅接到一个咨询有关个人支票的电话。而该行会计结算部的负责人坦承,开办业务至今,申请购买个人支票的客户尚不足10人。

市民:还是刷卡消费较为方便

  昨天上午,记者先后到工行、农行、招行、交行、深发展咨询办理个人支票业务。但各家银行均答复:尚不能为个人开办支票业务,只对企事业单位客户开放。深发展南京某支行结算部姜经理告诉记者,6月25日推出的支票全国通用业务,主要是解决了支票异地支付的难题。“现在还没有接到支票全国通用业务申请,也没接到过个人支票业务申请。”
  随后,记者在上述银行网点采访了几十名办理业务的市民。其中只有9名市民表示听说过支票全国通用业务,但怎样办理不甚了解。在这些市民中没有一位办理个人支票业务。
  小张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经常使用单位支票。她告诉记者,自己是从网上了解到个人支票业务的,个人支票的原理应该与公司支票差不多,但公司开支票可以以自身作为担保。个人开支票,会有多少人敢相信呢?
  “带本支票,购物或住宿都可签单,看着很潇洒,但背后需要有付出。”小张表示,购买支票需付成本费用。她认为,还是刷卡消费较为经济方便。
  记者拨通了南京多家酒店、歌厅等消费场所的服务电话,咨询员在得知消费者将使用“个人支票”后均明确表示不能使用。

业界:信用体系有待完善

  在采访中,大家普遍表示,在现今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个人支票尚需谨慎对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吴科长告诉记者,支票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支付工具,因此一个人的诚信水准,决定了他开出的支票的接受度和流通度。我国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征信体系,个人诚信较难判定,人们普遍相信款到才能成交,这就大大降低了支票的流通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否则将会被处以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可喜的是,我省个人征信系统去年10月正式运行,个人信用记录将在银行间共享,失信“老赖”不管在哪里都会留下信用污点。江苏征信公司个人信用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将建成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将包括支票违规信息在内的支付信用信息统一纳入征信体系,供银行和企业、社会公众依法进行查询。今后,如果失信行为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会直接影响就业、保险、贷款等消费行为和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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