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开始全国通用
央行鼓励个人使用
    2007-07-11        来源:市场报

  个人支票在我国推出已有8年,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个人支票市场尚存在诸多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7月8日宣布,央行近日已建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从而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持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均可异地办理支付,国内支票目前已结束数十年“不出城”的历史,可以在全国通用了。
  日前,在央行发布的改进个人结算支付服务措施中,推广个人支票和银行本票排在了突出位置。这对于习惯刷卡消费的广大居民而言还很陌生,那么个人支票和银行本票将给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带来多大便利呢?出票人签发支票应具备什么条件呢?

买大件不必现金搬家

  据央行负责人介绍,相对于信用卡有5万元额度上限,个人支票和银行本票因单笔支付金额更大,所以手续费更便宜、适应范围也更广泛。比如目前居民个人买车、买房、购买基金等交易,支付方式往往是从一家银行取出大额现金,再到另一家银行缴付,这种“现金搬家”现象即使将ATM自动取款机每天取现额度提高到两万元也解决不了。银行本票对于这类交易支付尤其合适,只需本人从付款行签发一张银行本票,交到收款行存入即可完成。这在率先开展试点的江苏省效果尤其明显:去年江苏银行本票业务量将近250万笔,金额23358亿元,占到全国四成多。可见银行本票的推广将大大缓解大额跨行交易的排队和周转问题。
  而个人支票在使用范围上跟银行卡有些相似,不同的是银行卡变成了支票本,收款单位无须刷卡设备也能以支票结账。

商家不敢收个人支票

  长期以来,由于受个人使用现金的偏好、社会信用环境和宣传推广力度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个人使用支票的业务量不大。个人支票在使用范围上主要存在使用习惯和签收商户网络太少的问题。目前,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在全国通用。大额支付的用户会发现使用个人支票更方便,商家只需核对付款人身份和银行户头状况就能拿支票入账。用户还可以与商家在支票付款日期上“讨价还价”——延期支付,这是现在银行卡所不具备的。
  在试行推广个人支票的广东省各银行,一年多来只签发出100多张个人支票,究其原因倒不是个人不习惯用,而是商家不敢收。个人支票进入寻常百姓家还需要社会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
  从国外情况看,世界上多数国家支票是全国流通使用的。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的发展,利用影像技术实现实物支票截留已成为支票清算的发展趋势。目前,美国、法国、德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建立基于影像技术的支票截留系统;印度也正在建设基于影像技术的全国支票截留系统。

支票业务每笔收费1元

  目前,支票业务每笔收费仅1元,价格相当低廉,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重新调整和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支票业务发展。与此同时,为扩大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多项引导个人支票业务发展的措施。包括通过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支票受理环境,培育社会公众使用支票的支付习惯;大力普及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支票全国通用的认知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居民个人在主动付款领域使用支票,如缴纳水、电、煤气、电话、学费等费用;逐步简化和放宽个人签发使用支票的条件和手续,方便个人使用支票;
  央行将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逐步放宽和简化个人签发使用支票的条件和手续,方便个人使用支票。

签发支票的3个条件

  出票人签发支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开立结算账户。个人持有效证明文件到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并存入足够资金用以签发支票。二是预留银行签章。开立支票存款账户时,银行会要求账户拥有人预留签章。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客户也可以和银行约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三是具备可靠资信。支票是基于信用度的支付工具,出票人的良好信誉是确保支票最终获得付款的重要条件。因此,为保障支票收款人的利益,银行将对申请开办支票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向其出售支票。

专门措施严打空头支票

  央行出台专门措施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进行处罚,以切实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
  出票人签发一张支票,如果账户余额不够支付所签发支票的金额,该支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另外,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也被视为空头支票。同时,签发空头支票将依法受到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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