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新规实施后影响有利于基准利率形成
    2007-07-10        来源:北京商报

  今年1月4日,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正式运行。这一利率也被人们视为中国基准利率雏形。“办法适当延长了部分金融机构的最长拆借期限,并放宽了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限额核定标准等新的变化,将有利于我国均衡基准利率的形成。”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新规实施后,这一利率将更能合理地反映金融机构实际需要。
  某中资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随着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及国内金融机构内控的加强,适当放松拆借限额和市场准入标准,有利于促进基准利率的形成,从而提高金融调控的效率,加快金融创新。

推动股市发展

  有分析人士认为,本次拆借市场法规的出台将为股市带来一定的利好。该人士指出,对需要随时调拨资金的股市而言,提供借钱服务的同业拆借市场可谓是源头活水。从这个角度而言,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将推动股市的发展。此外,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十分之低,很难吸引之前投资于股市的资金。
  郭田勇也认为,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融通。“打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可以说对股市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财险公司或将更受益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认为,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大利好。“对于一些资金充裕的大公司,可以成为其中的拆出方,享受同业拆借市场上的投资收益;而另一部分保险公司则会成为拆入方,通过该市场解决公司出现的短期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不过,海康人寿相关负责人指出,寿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是大规模理赔和退保这样的极端情况,否则一般不会出现通过拆借去解决此项资金不足问题的。”

名词解释: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
  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的收支增减等原因,会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要。
  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称为资金拆出。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称之为净拆入;反之,称之为净拆出。
  这种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的市场被称为同业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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