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3.8%
    2007-07-1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针织T恤衫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针织T恤衫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10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相应的产品标准,对针织T恤衫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水洗后扭曲率、起球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耐水、耐汗渍色牢度4项强制性指标全部合格,耐洗色牢度和起球2项使用性能指标也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FZ/T73008-2002《 针织T恤衫》标准规定,针织T恤衫单面织物一等品直向水洗尺寸变化率为-5.0~+1.5%;水洗后扭曲率为≤6.0%。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直向水洗尺寸变化率高达10%;另1种产品水洗后扭曲率为10.1%。水洗尺寸变化率俗称“缩水率”,产品水洗后,尺寸变化过大会直接影响穿着。
    2、少数产品pH值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是4.0~7.5。抽查中有少数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3、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不合格。FZ/T73008-2002《 针织T恤衫》标准规定,针织T恤衫一等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应≥3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变色,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4、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产品的标签标注有明确规定。产品标识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采用原料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名称、质量等级,规格号型标识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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