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太阳热水器是由太阳集热器、贮热水箱、管道及控制器等组成的节能产品,产品类型主要分为真空管型、平板型和闷晒型。据统计,2006年全国已有家用太阳热水器生产企业五千多家,总产量达到2000万平方米。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用太阳热水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太阳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12-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8708-2002《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热性能试验方法》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太阳热水器的热性能、淋雨、耐压、支架强度、支架刚度、贮热水箱、冷态泄漏电流、电气强度、接地电阻、过热保护、安全装置及外观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而部分中小型生产企业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日有用得热量不合格。日有用得热量是表示家用太阳热水器吸收、转换太阳光能的能力的参数。日有用得热量高,家用太阳热水器提供的热水就越多,温度也越高。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规定,紧凑式家用太阳热水器日有用得热量不小于7.5
兆焦每平米,分体式家用太阳热水器日有用得热量不小于7.0
兆焦每平米。抽查中日有用得热量的平均值为7.8兆焦每平米,最好的为11.0兆焦每平米,最差的为5.9兆焦每平米,表明相同集热面积,相同体积的水箱,质量差的家用太阳热水器得到的热量仅为质量好的产品的54%。 2、个别产品耐压不合格。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规定,家用太阳热水器应能够承受一定的水压,否则有可能出现热水器跑水,进入室内泡坏家具、地板,或者冬季在屋顶结冰,形成冰挂,对路人安全造成威胁的现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耐压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热水器水箱端盖发生了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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