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缘何每天卖出数十套
    2007-06-25    刘扬    来源:北京日报

    尽管北京市建委和建设部明确做出风险提示,不要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但不仅市民购买小产权房的热情没有被打压下去,而且,更多人注意到了这种价格低廉的房子。据调查,小产权房屋的交易量已经达到全市商品房交易量的两成,每天都能卖出数十套,而且购买人绝大部分是“明知故买”。

价格便宜,交通便利

    小产权房为什么如此受青睐?市民又为什么对官方的风险提示置若罔闻?核心原因当然是小产权房便宜。由于需求旺盛,某门户网站甚至将北京地区部分在售小产权项目列了个细目,给从来不做广告的小产权房做了个免费宣传。最低每平方米1400元,最高4000元,在商品房均价已过9000元的今天,这样的价格没法不让人心动。
    其实小产权房前几年就有了,不过由于位置一般位于郊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一般人不太容易接受。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步伐的加快,以及轨道交通的发展,小产权房与一般商品房已经连成片,交通条件也大大改善。
    “前几年,北京的房地产价格还没有大幅度的增长,在北京的一些郊区,证件齐全的商品房的价格也不过就两三千元,而那时小产权房屋的价格也在一千六七百元,价格差异不是很大。而商品房又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保护,所以小产权房作为一种擦边球产品,没有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我爱我家房产顾问介绍说,“现在不一样了,商品房整体价格的急剧攀升,再加上随着国家各项税费的不断完善,二手房的价格与一手房相比也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优势。所以,一部分因为房价高涨而无法释放的住房需求就流向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以其绝对的价格优势受到人们的热情关注并不奇怪。”

小产权实际无产权

    这种所谓的小产权,是指购买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或村经济合作社的机构制作颁发权属证书。
    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在其中的宅基地上,村民修建房屋居住,也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等。如果要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出售,就必须先由国家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再由国家出让给建设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建房后再出售给购房人,然后国家以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形式确认购房人对该房屋的产权。因此,从法律上说,乡产权房不是商品房,是不能买卖的,这类房屋所谓的“产权证”是不具有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律效力的,不具有进行合法交易的资格,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国家不承认,自住不交易

    由于小产权房屋不是依照国家规定建造的,购买此类房屋的人的利益也将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所以,在目前购买小产权房的低价优势中,潜藏着房屋质量、物业管理、违规拆迁等诸多风险。
    但是在小产权房的购买人群中,绝大多数并非不知内情。一位购买了通州某小产权房的小伙子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正准备结婚,买不起商品房,也买不上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每平方米不到3000元,虽然不能交易,但反正是自己住,不准备出售,就买了一套。
    由于没有大产权,无法交易,小产权房的购买人绝大多数是自住。至于将来会不会遇到征地拆迁,这位小伙子的想法非常有代表性:“这么大的楼盘,应该不会拆吧。买这种房子,本身就是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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