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预是“非常手段”
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
认为,“自由市场中早上卖的菜与晚上卖的菜,价格是不同的,因为时间差给了顾客讨价还价的条件,也给了小贩们定价的自由权。政府是否应在明码标价时限制小贩们的自由调价权呢?这还是市场经济吗?”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市场必要的干预,不仅是可以的,有时也是必要的。”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
教授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可以干预市场,但不能随意干预。南京市近期房价上涨已经进入“非常时期与非常市潮,因而政府采劝非常手段”是必要的。那么,政府究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干预市场?“一是市场扭曲。房价过快上涨,属于市场扭曲。从商品价值规律来看,是价值与价格的背离,是价格泡沫现象的加剧。二是市场失灵。房价不断趋高,一些低收入者家庭买房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一些贫困家庭实现小康住房目标的希望更加渺茫。”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
则表示,“这只不过利用了计划经济的某一个手段而已,不代表整个回归到计划经济。”将政府的行政干预简单地归结为“计划经济”有点夸大,何况市场经济并不排除政府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前一段时间南京房价涨得太厉害了,采取一些强制性调控措施也是必须的。”
宋坚在自己的博客里则写道:目前猪肉、鸡蛋价格上涨,马上启动政府行政干预措施,包括“某一单一价格直接进行管制”,这太正常了,大快人心。作为同样关系民生的房价,政府为什么不能行政干预?这是基本常识,赚钱赚得脑满肠肥的任志强,是不是有点利令智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