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区”要实现城乡统筹三个突破
    2007-06-11        来源:新京报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两个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促进两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这一通知的发出,意味着近期关于“新特区”的猜测尘埃落定,也意味着改革开放布局的一次新的安排———以往的改革试验区基本都是在东部沿海城市,改革的主要出发点都是探索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模式。而此次的改革试验区则放在西部城市,并且突出强调了统筹城乡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此举对西部地区以及全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有着深刻的涵义。
  重庆和成都是西部大开发的龙头,中央选择此地既考虑了地域开发因素,也因此地极具城乡协调改革的典型性。据报道,两地已打算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着力进行改革。
  事实上,从2006年提出“建设新农村”以来,国家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给与了很大资金扶持,但是对于农村的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城乡统筹的综合配套方面,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在重庆市和成都市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可能将使得新农村建设由单纯的政策优惠转向更加深入的配套改革阶段,意味着新农村建设进入“深水区”。
  在“深水区”,必然触及更多改革的焦点和难点。重庆市和成都市必将面对一系列复杂的问题,而在这诸多问题当中,我们对三个方面的改革尤其充满期待,希望两地能在此问题上取得突破:首先,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平关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发展到今天,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已经不能简单将农村作为单一的改革对象。许多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的农村,经济仍然十分落后,农民生活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同时,城市中一些年龄大、学历低的人群,收入偏低甚至生活困难。
  因此,城乡统筹发展就要求未来的改革不能割裂地对待农村或者城市,而应当让各种政策进一步精确化,能够加大对真正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或者资助力度,有效调控城乡居民中的收入差距。
  其次,城乡统筹中的土地关系。新农村建设需要城市的支持,同时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农村的支持,尤其是土地方面的支持。而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在城市土地的需求问题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因此,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当中的土地关系,是统筹城乡发展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第三,村级组织中经济功能与行政功能的关系。长期以来,行政村被看成一种集体经济组织,而村级组织又承担着许多基层政权的行政职能。这种集行政职能和经济实体于一身的组织必然出现一些矛盾。例如,一个好的行政管理者,未必是一个好的经营者,因而选择村级领导人时,就会在经营好集体经济和管理好村民之间形成矛盾。这些矛盾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基层组织的改革。而从长期来看,市场经济中也很难容纳一个兼具行政职能又是经济实体的组织。因此,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农村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面临的重要问题。
  总之,在“深水区”中航行,既需要改革的勇气,也需要改革的智慧。不仅重庆、成都二地,其他未获得“特区”政策的地域,也应积极探索城乡统筹规划问题,为问题的最终解决积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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