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不应等同于文化利益
    2007-06-08    徐来    来源:新京报
    在“排队申遗”之下,一些真正需要尽快进行保护的文化遗产,却因为利益冲突的问题而被忽视。
    遗产日临近,关于“文化遗产”的各种话题出现得也更为频繁了。国人对“文化遗产”的最初认识来自丽江古城借助“文化遗产”之名取得了巨大商业成功,而真正让“文化遗产”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则是2005年年末的“端午申遗之争”。
    这样的开端让“文化遗产”与“利益”、“开发”纠缠在一起,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设置“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保护与发展,还没来得及谈论保护的话题,就开始忙着“分冷猪肉”,未必把事情看得简单了一些。文化遗产毕竟不能等同于文化利益,以保护之名行抢夺之实,带来的只能是破坏。在目前的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活动中,由于地方利益的介入,一些申报者不恰当地将“文化遗产”当成“文化垄断”。“端午遗产之争”便可以被视为“文化垄断”倾向的一次爆发。
    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被隆重发现以后,“文化遗产热”不失时机地蔓延开来。借着在文化遗产领域中跑马圈地的法子,塑造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品位成为部分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以“四大民间故事”为例,争夺牛郎织女故事“文化遗产”的有河南、河北、江苏等六省的多个城市,而梁祝故事的“遗产”更是有超过10个城市环伺,坐待瓜分。
    在一些人看来,申报文化遗产的目的是垄断对文化的阐释权,进而垄断文化资源的处分权。一些民俗学家在痛陈中国文化遗产流失的现状时常常不恰当地举动画片《花木兰》为例。言下之意是,只有中国人才有处分中国古代“文化遗产”的权利。按照这个逻辑,中国电影《夜宴》当然也可以被视为“英国文化遗产流失”的典型范例了。这种把“文化遗产”等同于“知识产权”的做法无视文化交流与混合的意义,显然阻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
    今年年初,广东顺德将“三字经”作为本地的文化项目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了浙江宁波的反击。
    这一争夺再次将“文化遗产”分配中的问题暴露出来。
    事实上,在利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诡谲的“文化遗产”预备项目进入公众的视野。除了“《三字经》文化”之外,“春节申遗”、“风水申遗”也在今年早些时候引起过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更让人诧异的是,一些人甚至试图让“XX秘技”、“XX神功”之类的游戏进入文化遗产之列。在这种一哄而上的“申遗热”中,“文化遗产”的本义,杰出价值、濒危性、独特性被完全忽略了。
    与此同时,在热热闹闹的“排队申遗”之下,一些真正需要尽快进行保护的文化遗产,却因为利益冲突的问题而被忽视。“京杭大运河”的整体申遗问题就因为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纷争,始终无法顺利展开。
    这正是“文化遗产热”中需要关注与警惕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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