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家央企分红破题
    2007-06-06    张冰    来源:新京报

  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是财政部和国资委。
  这意味着157家央企今年将上缴税后利润给国资委,13年来悬而未决的国企分红问题,终于到了实质解决的阶段。
  记者获悉,目前国资委对于央企的分红问题正在和企业进行区别谈判。财政部相关官员向外界透露,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报告已提交国务院,审定后可能在近期公布。
  权威人士表示,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台的建立、国企新增资本金的持股人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何充实社保基金等三大细节问题仍待解决。

分红比例之争

  虽然央企分红已进入实质程序,但一些细节各方还在争论。此前,有媒体报道央企分红比例在0-15%之间,有些行业可能不缴,有些行业收缴则高一些。
  据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讨论的专家透露,这种分红比例可能来自对整体央企分红的测算,不是一种强制性规定。
  据相关国资研究专家认为,目前国资委对于央企的分红问题还是区别谈判,针对不同企业有具体的办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建议,国家应分步试点收取分红。
  分红启动第一年的试行范围可选择利润超过100亿元的央企,收缴水平可以先设一个固定比例,譬如可分配利润的15%-25%.
  对于分红问题,记者联系几位国企负责人,但大都拒绝了采访。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央企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分红问题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听取意见,在不影响企业发展的情况下设计制度。
  实际上,监管层已表态,分红还是补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向国企收取“红利”不会“一刀切”,会通过分类收取的方式,从一个比较客观实际的水平起步。
  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则向外界表示,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报告已由财政部提交给国务院,国务院在审定后,可能在近期公布。

两部委协作

  实际上,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3年来悬而未决的原因还在于各部委之间的职权分歧,而本次国企分红问题的突破也有赖于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张文魁曾经参与设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门作出了制度框架的研究,这份研究报告也对现行方案起到了作用。
  他告诉记者,1993年以后中央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直进展缓慢,甚至落后于地方政府,“原因是有关部门对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存在分歧”。
  随着时间的推进,各部门逐步磨合,国资经营预算的两大关键部门———国资委、财政部意见终于取得一致。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透露,此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国资委主要确定近160家央企的资本预算上报及红利上缴方式,再由财政部编写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预算相关内容,会同编制一个中央级经营预算,会合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确定。
  在张文魁的研究报告中,张文魁建议,目前由财政部门来统一汇总和统一平衡。未来如果真正实行复式预算,应该设立国务院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以放在财政部,也可成为一个单独的办事机构。
  另外,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取、管理和使用上,两大部委也进行了职权的划分和协作。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今后央企红利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上来的钱交给财政部,纳入中央财政大预算,由国资委负责制定详细的预算。
  贾康表示,红利入库后,国家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需要经过国资委、财政部审批,甚至最终需要人大审批。

  ■相关新闻:三大后续问题待解

  1 是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运作平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会有一部分支出用于增加国有企业的资本金,这部分增加的资本金就形成了一定的产权或者股权。
  张文魁认为,国资委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本金投入着手,直接持有这些资本金形成的股份。
  原因是,这样做,可以帮助国资委更多地熟悉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和防范法律风险,以便日后国资委大力推动中央企业的股权多元化。
  但对此也有反对意见,主要担心国资委支持持股会导致国资委对企业运营和决策的不当介入。对此,张文魁表示,即使国资委不直接持股,国资委仍有可能不当介入公司经营。
  2 谁持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金支出形成的产权或股权?
  目前国家已经决定,要划拨一部分国有资产以充实社保基金。目前各方的争议是,向全国社保基金划转现金形态的国有资产还是股权形态的国有资产?
  张文魁在报告中建议,国资委可以尝试划转股权形态的资产,但不宜大规模推行,应积极推进每年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全国社保基金转移一定数额的现金。
  至于原因,张文魁表示,如果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一些重要的中央企业的大宗股份,它就会演变成“第二国资委”。
  张文魁还建议,应该相应地拟订一个出售国有股的五年规划,以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大幅度增加以满足向全国社保基金转出资金的要求。
  3 如何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间资金划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该平台可以与中央企业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联系,向企业发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缴书,负责催缴和监督各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些预算的跟踪以及监督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实现。
  张文魁主张成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心,作为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预算平台的功能。
  但北京科技大学的刘澄则主张成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履行平台职能。
  是在张文魁的报告中不主张成立公司,理由是公司是企业性质,也无法使它摆脱经营性质,它一定有自己的独立利益,这会妨碍这个平台的作用实现。

  ■背景:国有企业13年未分红

  国企13年未分红源于1994年税制改革。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全部归企业支配。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负担,此后13年,国企再未给国家分红。
  上世纪90年代,大批国企破产、脱困,国企分红更是无从说起。但进入新世纪,情况发生了变化,国企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尤其是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级特大型企业。
  2006年,159家央企利润为7546亿,增18.2%.伴随央企乃至国企利润大幅增长,国企继续不分红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国企投资变得频繁而又难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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