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出台不宜久拖不决
    2007-06-06    毛建国    来源:大众日报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日前由国务院印发,《方案》在明确2010年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的同时,还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并研究开征环境税。(6月4日《上海证券报》)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的动议。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之后,有关燃油税即将出台的消息一直未断,在争议中,在有关部门的犹豫中,燃油税与消费者若即若离。
  对于燃油税开征的意义,似乎不必多说;对于民众对燃油税开征的热烈期待,同样不必多说。需要说的是,一个有利于节能,一个有利于汽车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一个万众期盼的利好政策,为什么迟迟不能出台?
  有人说,燃油税政策一再搁浅的主要原因是有关政策上的难题难以克服。因为这牵扯到农用机械和非汽车用油,这部分机动车都不存在上路性,也就无所谓养路费,如果征收燃油税,将会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也有人说,其根本原因是为了解决全国30多万公路收费管理人员的就业问题,如果费改税了,这部分人就业将成难题。
  因为考虑“三农”而延迟燃油税的出台,笔者能够理解;但因为收费人员的吃饭而延缓燃油税的脚步,笔者不能接受。笔者实在不懂,难道收养路费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些收费人员的饭碗吗?事实上,顾名思义,养路费是应该用于道路建设维修的,而不是“养人”。
  费改税到底改不改,在过去大家还只能是奢望,那么现在则具备了实现的可能。今天,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已经成了发展主旋律。在节能减排的重要性面前,其他任何问题都不应成为拖延的借口。只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只要有利于节能减排,完全应该大胆推行、大胆实践。从这意义上说,养路费也应迅速走入“历史”才对。
  当然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充分照顾到各方面包括目前收费人员的利益。但“改不改”不应再置疑,而是应认真地考虑一下“怎么改”了。
  方案再次提出,“适时”出台燃油税。如此的“适时”大家听得已经够多了,但,节能减排不能再等了,期望有关部门能加快这方面的进程,早日启动“费改税”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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