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3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意味着热议多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入实施阶段,政府有权开始要求央企交纳红利。主管部门的知情人士日前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协商情况来看,军工企业将免于在2007年交纳红利,不过他也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收缴和支出的实施细则还没有最终明确。 该知情人士介绍说,军工企业免于在2007年交纳红利的原因是,该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行业,而且历史负担普遍过重,“需要的钱比能交纳的还要多,因此现阶段不必征收。” 他说,其他央企之间也因行业不同而收取不同比例。平均比例不会太高,不会以牺牲企业的活力为代价。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前,财政部主导起草的《关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请示》以及《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现阶段,财政部将与国资委共同协商制定预算管理中收缴和支出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将包括三个基本内容:一是怎么收。财政部和国资委认为,国资委作为一百多家央企的监管人,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且有权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因此由国资委进行收缴最为现实;二是怎么管。央企红利作为公众财产,和石油特别收益金一样,也应该进入政府的预算体系内,由财政部作为非税收入单独管理;三是怎么用。央企红利将部分补充社保亏空,各方对此已经没有争议。而另外一个重要用途———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但国资委和财政部都有建议权,而且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其它机构也可以参与决策。在今年5月成立的国家核电科技公司中,发改委作为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控者,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对于一些重大项目的支出,还将提交人大审议。 5月召开的会议要求,从今年开始,率先在中央本级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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