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今年起上缴利润 规模400-700亿
    2007-06-02    王毕强    来源:经济观察报

  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中央国有企业将向国家缴纳利润。国有企业13年不上缴税后利润的历史也将就此终结。
  本报获悉,具体的分红比例、征收行业、收取资金短期内的应用方向和资金的合理分布等具体政策,会在今年下半年水落石出。
  据测算,如果没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出售的收入,这部分收入的初始规模大概在400亿元到700亿元之间。

钱向谁收

  简单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是通过单独编制一项专门预算,来管理国家以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的利润(红利),并按照财政收支的制度,把收取的利润用于各项支出。
  这一制度在《预算法》条文中已经存在了1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明确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之后几年中,有关部门并未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由谁来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个预算的出处和将来做什么,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主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说。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分别编制,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要与政府公共预算相互衔接。
  李曙光表示,目前的方案可能是,国资委和财政部各有各的权限。由国资委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财政部收取企业利润,资金最后要归到财政大账户里面去。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会放到社保基金里面。
  对于向国有企业收取利润的比例,李曙光表示,收取企业利润的标准还要慢慢建立,但基本上是按照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比例收取。
  之前有媒体报道说,将向国有企业收取0%-15%的红利,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明确表示:“不是这个比例”。
  贾谌称,一份说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报告已由财政部提交给国务院,国务院在审定后,可能会在近期公布。
  国研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目前可按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5%-25%的固定比例强制性地收缴利润,第一年可以先从利润总额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开始实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部长王志刚表示,下一步可能会找一些盈利的央企进行试点。
  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7546.9亿元,同比增长18.2%。中央企业的盈利分布也比较集中,利润排前40位的企业占95%,其中有12户的利润超过100亿元,占75%以上,这些企业分别分布在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煤炭、冶金等行业。

钱怎么花

  张文魁预计,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启动时,如果没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出售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规模大概在400亿到700亿之间,而这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收取国有企业利润的用途也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即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王志刚预计,诸如具体的分红比例、征收行业、收取资金短期内的应用方向和资金的合理分布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具体政策,会在今年下半年“水落石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十几年不能定稿的《国有资产法》中的一个重要的争议问题,李曙光认为,此次国务院明确部署试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将有助于《国有资产法》下一步的起草工作。
  在2007年立法计划中,已经安排在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国有资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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