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电子交易频堵单券商应否担责
    2007-06-01    张文章    来源:市场报

  “眼看着股价变化,所下的交易单却因线路堵塞无法操作,真是急死人!”随着股市进一步火爆,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些股民因银证转账系统故障或股票电子委托交易系统繁忙,遭遇堵单,出现交易速度减慢或交易失败,造成预期的交易计划无法实现。那么,造成堵单的根源何在?堵单是不是券商的服务缺陷?

投诉:系统出问题 股民受损失

  在福州市大通证券福州营业部开户的姜女士诉称,她持有1万股丽珠集团股票,4月5日,该股票高开涨停,过了两分钟,股价有所回落,随后又回升到涨停价。当时,她想通过电话委托准备在涨停价卖出,第一次无法接通,重新输入多次还是无法接通。她赶紧打电话给营业部技术部,过了不久系统恢复通畅。而此时该股票每股股价已从涨停价17.11元下跌到16.08元。在该营业部认可下,姜女士在此价位电话委托交易成交,计算下来损失1.1万元。她与大通证券福州营业部交涉,认为是该营业部硬件设施故障造成预期交易失败,营业部应该补偿差价。
  5月8日,长假过后首日开盘,福州市股民大面积遭遇堵单,银证转账系统也出现故障,银行存款无法转入证券账户,眼睁睁看着指数高涨,却无法购买。股民王先生诉称,他在中国建设银行开设了资金账户,也办了银证电子转账委托。可当天上午9时50分,王先生来到华林路上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准备将建行卡里的3万元转入证券资金卡,不料建行的转账系统瘫痪了。

调查:堵单现象频现 想要索赔不易

  据了解,5月8日上午,福州市的工行、兴业银行等银证转账系统相继出现故障,导致相当多股民无法参与当日的股票交易。兴业证券湖东路营业部总经理黄晓军证实,长假过后首日复盘,银证转账交易集中,导致各银行或多或少出现系统堵塞现象。建行福建省分行解释说,因当天进行银证转账的资金量过大,系统应付不过来。记者调查发现,自去年底股市行情节节走高以来,A股开户人数激增,直接导致了各家证券公司人满为患。而天量成交的不期而至,让多数证券营业部的交易系统突然面临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的考验,多数股民遭遇堵单的烦恼。
  上文中的股民王先生说,我们的每笔交易证券公司都有佣金,这等同于服务收费,证券公司常因堵单让用户遭受损失,证券公司应当予以一定的补偿。现实情况是,不少股民与证券公司交涉后因合同条款问题最终放弃索赔。
  一般证券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委托交易合同书中多有这样的条款,“如因证券营业部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证券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名银行人士表示,银行与客户签订银券转账协议时会约定诸如出现银行系统故障可免责的条款。银行在股票交易中只是起到资金运输的作用,没有承诺资金到账时间及交易成功与否,因此银行不会对客户直接承担相关的责任。
  大通证券福州营业部副总经理徐建川称,随着股市的火爆、股民开户数和交易量猛增,各家券商都曾发生过堵单等现象。针对上文中姜女士反映的情况,该营业部已考虑通过佣金优惠补足差价的方案与姜女士协商解决。

观点:服务存在缺陷 券商应当赔偿

  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认为,作为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券商,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运行正常、服务完善的交易系统。在券商提供的交易系统软件运行不稳定,已经实际影响股民正常买卖股票的情况下,应视为券商提供的服务有缺陷,由此给股民带来的损失券商有义务赔偿。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认为,上述证券公司、银行虽然在与客户的协议书中制定了免责条款,但这些协议条款是有失公平的。作为客户,如果因为对方提供的服务造成利益损失,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黄龙华律师认为,由于堵单是否给股民造成损失难以认定,造成此类索赔有较大难度。目前,对于股民损失与交易系统缺陷的因果关系、损失数额的具体认定亦是一个司法难题,没有公认的相对完善的认定标准。因此,股民最好与证券公司协商解决。
  业内人士认为,券商向股民收取大量的交易服务费,就应加强设备及软件投入,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证券交易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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