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林:电信行业的定位应该是一个微利行业。
    2007-05-28        来源:经参网站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北京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李贺林说,电信行业的定位是一个公共性的、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应该是一个微利行业。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考虑价格的定位,而价格形成的机制,不应该由电信企业或某一部门说了算。应该充分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并引入听证程序,使通话收费标准的确定公平化、透明化,充分论证手机资费标准的合法性、正当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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