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除湿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8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32-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9411-2003《除湿机》规定的要求,对除湿机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性能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除湿机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是连接软线的固定装置没有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在更换电源线时,电源线重新固定不可靠,导致除湿机在使用过程中电源线受到外力作用产生位移,发生短路或触电。
二是个别产品标志和说明不规范,主要是未在铭牌上标注制冷回路的吸/排气侧的允许工作过压等。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除湿机 格力 杭州川井电气有限公司除湿机 川井
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常州市川岛电器有限公司川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