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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大学后不久的一天,18岁没事找事的我,突然对“晓莲”这个俗名失去了忍耐,鼻子往上一翘,哼出了“舒夏”这么两个字来给自己做名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的灵感来自当时正流行着的一首朦胧诗。 我为自己做了又朦胧又诗意的重新命名之后,第二步当然就是要让别人承认。首先告知同学们,然后就写信回家通知家人,一概说:“从今之后我只回应‘舒夏’这个名字。” 同学们受到我直接的行为强化,很快就叫起了那个新名字。家人那边,却只有爷爷尊重我的意思,下封来信,已经写着“舒夏同学收”。其他人却对我的宣布置若罔闻。 我很生气,再次写信回家,要求他们尊重我的决定。爸爸很快给我回了信,不记得他的信封上写的是我的哪一个名字了。但他在信里说: 你坚持要改名字,我们心里不是滋味。晓莲是我们给心爱的女儿起的名字,当你还是个婴儿时,我们把你抱在怀里,我们抱的是我们的晓莲,我们喂你吃饭时,我们喂的是我们的晓莲,我们给你洗澡时,也叫你晓莲。而你现在却不让我们叫这个名字了...... 他没直接说我大逆不道,但在我看来就那个意思。我也马上奋笔疾书,回信给他: 据我所知,我刚出生时,你们给我的名字,并不是吴晓莲,而是吴妹妹。那是你们第一次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给我一个名字。然后,你们把它改成了吴晓莲,那时你们二次自作主张。为什么你们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现在要一个自己起的名字就连女儿也不是女儿了?历史上多少伟人不是都这样做过:邓友兰改名邓季惺,周树人改名鲁迅,毛润之改名毛泽东。呜呼哀哉,国将不国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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