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增值税试点改革对化工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2007-05-18        来源:金融界网站

  事件描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出台《中部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改革。
  这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是:山西省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安徽省的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江西省的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河南省的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湖北省的武汉、黄石、襄樊、十堰和湖南省的长沙、株州、湘潭、衡阳。
  “八大行业”是指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
  办法规定,在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从事上述八大行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其生产销售八大行业年销售额占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才能纳入试点范围。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涉及的上市公司无疑是一个利好,我们对化工板块相关上市公司进行了分析。

  评论
  1.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购置、自建、融资租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再进行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帐务处理,而是直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这样的会计处理,可以降低新增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减少折旧费用,增加公司利润,另外由于抵扣了销项税额,可以减少公司现金流出。
  2.此次暂行办法涉及的天相化工板块上市公司共计9家,分别为太化股份(600281)、国风塑业(000859)、国通管业(600444)、昌九生化(600228)、凯乐科技(600260)、祥龙电业(600769)、力诺太阳(600885)、湖南海利(600731)、时代新材(600458)。其中,国风塑业、凯乐科技、祥龙电业2006年计提折旧占主营成本比例较高;太化股份2007年预计资本支出较大,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转为固定资产后,按新办法粗略计算将增加公司每股收益0.01元。暂行办法实施对其它公司短期影响较小。
  3.此次增值税在中部试点借鉴了东北模式中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以进一步促进中部地区经济转型。我们认为暂行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加快中部地区化工行业的产业升级,增强相关化工企业的竞争力。
  来源:天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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