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等九大类价格被重点监审
    2007-05-10    郑春平    来源:现代快报

  水价该不该涨,药价该不该降……这些老百姓密切关注的价格调整谁说了算?昨天,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第一批《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共9大类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列入其中。

9大类项目事关“国计民生”

  这9大类商品及服务总体上可以用事关“国计民生”来定位。包括专营商品(含食盐、工业用盐),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含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服务及药品,教育(含学杂费、住宿费),交通运输(含城市公交、公路客运),电信以及有线电视业务,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含化肥、种子、农药),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和其他(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监审的项目)等。

垄断项目不能乱调价

  在以往的垄断行业特别是民生类价格调整中,申请调价方最常用的理由便是“成本上涨”、“亏本”等。今后,成本监审将对诸如供电、供水、公交、地铁、有线电视、邮政、公路桥梁车辆通行等垄断行业的成本,通过三种手段进行约束。一是明确哪些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哪些不能进入定价成本,来促进垄断行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二是通过在定调价前进行成本调查审核,防止企业虚报成本;三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品种进行定期监审,在合算行业社会平均成本的基础上有效约束企业成本无节制上升。

管道气价有可能放开

  早在2004年9月1日,江苏曾公布过6大类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涉及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民用管道天然(煤)气、有线电视、义务和高中教育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与这次的9类相比,有交叉、有取舍,其中,专营商品、部分农资、医疗服务及药品、公路客运、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等都是新增项目。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原来的“民用管道天然(煤)气”项目没有出现在新的9大类项目中,主要的原因是江苏的气价很有可能像其他一些省份一样,逐步放开管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交给市场定价;其次,如果有必要,也有可能列入下一批成本监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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