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自治” 应是解决城管难题的钥匙
    2007-04-26    胡明德    来源:
  北京市崇文区革新西里居委会在小区附近的人行道上画了一条白线,在线内,小摊贩可以卖菜。居委会与小摊贩约法三章:要求摊贩们成立自治会自我约束。自治会条例中明确要求摊贩负责周围卫生等,摊贩如有违约,摆摊资格将可能被取消。但这种社区商贩自治尝试最终因为城管的不支持而不了了之。
  这是一次不起眼的改革,但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的一种勃勃生机———最基层的民众和组织,出于对利益追求的本能和利益共赢的理性,开始自觉地寻找市民与摊贩和谐共处之路。尽管在城管的不认可下,民间的创新夭折了,可是只要市民对“物美价廉、方便需求”的欲望存在,那么“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就一定不会绝迹。
  其实,和城管的“年轻”相比,占道经营老得胡子都有几尺长了,至少在北宋时期,这就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念过书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清明上河图》的吧,画上记录的汴京城繁荣的商业就涵盖了“随地摆摊、占道经营”现象。北宋时把这叫“侵街”,近似现在的“占道”,宋律对此是有严格规定的:谁若侵街,杖责七十大板。法律不可谓不严,但出于对贫民的同情,以及考虑到摊贩对繁荣商业的贡献,有宋一代,政府始终对城市摊贩采取怀柔政策,即使有圣旨下来要求取缔 “侵街”,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这不是说那时的政府没有强大的执法力量,“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何况一“侵街”者,按照宋代数位皇帝大多宽仁来看,恐怕更多是在民生疾苦和街道美观的矛盾中选择了前者吧。
  因此,北京革新西里居委会的这个创意之举,可谓找到了打开“侵街”这一困扰中国上千年之难题的钥匙。当然这种出于本能的创意并非独家,此前江苏镇江也开始了“商贩自治”的尝试。就社会改革和发展而言,其最大的智慧往往来自于最基层的民众。一个居委会与商贩的之间的自治协定,同样浓缩了民间最伟大的智慧,蕴含无穷的破解“占道经营”的答案。
  问题是民间的智慧遭遇了某种体制的抵抗,表面上看是城管部门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其实根本上是公权者对“城管与摊贩”矛盾的解决是否持有公允之心。我们即使能够理解执法部门反对改革是出于对法规尊严的维护,但这并不妨碍执法部门甚至立法机构真正从民众利益出发修改政策,为某项改革的发展扫除障碍。
  北京或许有奥运的压力,短期内不可能为革新西里居委会的改革创新扫清制度瓶颈,那么其他地方呢?其他地方的执法机构、立法机构呢?既然镇江市的“摊贩自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他地方的有识政府,难道还要熟视无睹,听任属地摊贩与城管矛盾不断、“侵街”现象堵而不绝吗?既然我们在20多年前有足够的胆识和魄力让“大包干” 破土而出,那么历经改革数十年的我们,理应在尊重和支持民间改革智慧方面,从政更加务实、胸襟更加开阔。如果说民间智慧发扬光大的最大障碍在于某个法规的某个条款,那其实很简单,适时修改法规而已。我担心的就是,最大的障碍实为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能寻租的权力和丰厚的利益。倘如此,就只能让“侵街”和“城管摊贩矛盾”这个千年难题永无尽头地继续下去。崔英杰悲剧发生了,回顾历史,因执法者和摊贩矛盾引发的严重社会问题,数不胜数,难题再不破解,真不敢想象以后还有什么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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