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指定购物将重罚
北京出台《北京市一日游合同》规范旅游市场
    2007-04-25    记者 张子瑞 实习生 王泳惠    来源:市场报
  今年“五一”黄金周,游客在京城“一日游”中的权益有了更有力保障。记者从北京市有关方面获悉,4月23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从5月1日起在京城全面推广使用。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顾晓园表示,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出将进一步规范正规的“一日游”产品。记者了解到,示范文本对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不得安排指定购物、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否则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或接受医疗咨询,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行程中甩客的,除了要承担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旅游局的调查数据显示,去年到京进行“一日游”的游客中,选择非法“一日游”的占15.4%,正规旅行社仅占2.1%。在“一日游”市场中,非法经营者所占比例颇高。北京市旅游局旅行社处处长刘莉莉对此表示,合同示范文本将在经营“一日游”的正规旅行社中推广,合同的推广情况将作为打压非法“一日游” 的依据。
  国旅一工作人员告诉《市场报》记者,目前“一日游”的价格多在140元至180元左右。根据新的合同示范文本,团费中要包含导游费,有可能会带动价格上涨,但新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遏制欺诈和附加收费等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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