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手动四轮轮椅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广东、河南等6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4%。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T13800-92《手动轮椅车》对手动四轮轮椅车产品的强度、性能、装配、外观等19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以往抽查中问题突出的轮椅椅座耐冲击强度差木座板断裂、人造革面撕裂、十字支撑变形现象已逐渐减少。
自2000年起已连续4次对手动四轮轮椅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跟踪抽查,多次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手动四轮轮椅车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与2004年产品抽样合格率相比提高了19.7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个别产品滑行偏移量(俗称跑偏)超标。国家标准GB/T13800-92《手动轮椅车》规定,轮椅车在载重75公斤滑行2.5米横向偏移不超过350mm。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滑行偏移量超标,容易导致轮椅使用者在驱动轮椅前进时不走直线双臂用力不均而疲劳。
二是个别产品车轮着地性不合格。由于紧固件施力不均,装配完成后又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整验收,造成轮椅车的四个轮子中总有一个轮子不着地。
另外,佛山市南海新华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拒检,其产品按不合格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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