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入伙”惹火业主
福建鼓楼庭院开发商将代收契税和专项维修基金与交房入住捆绑
    2007-04-23    俞凤琼 徐志南    来源:市场报

  业主:开发商在交房时代收这些费用,相当于间接融到一笔资金。缴来的钱款不仅可以作为一笔巨大的流动资金,还可以产生利息。
  开发商:房地产公司是有实力的,根本不需要赚取这点利息,而且,公司也向业主承诺,这笔资金存在银行所产生的利息将如数退还给业主。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契税要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但由于目前相关文件对开发商能否代收专项维修基金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少开发商借机将代收这两项费用与交房入住进行强行捆绑,业主与开发商为此矛盾不断。法律界人士呼吁: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完善,对开发商违规行为的监督办法及相应惩罚措施也应有所明确。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越闹越大。

缘起:鼓楼庭院部分业主拒绝收房

  日前,在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庭院购买了一套价值35万多元楼房的李先生高高兴兴地来到售楼部准备收房。然而,工作人员的一席话让李先生的情绪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原来,在开发商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送达的《入伙通知书》中,开发商提出了一些让办理按揭付款的业主不能接受的条件,包括:入伙时应在开发商财务部交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6014元,房产证契税4770元,还有煤气初装费3140元/户,合计13924元。开发商在确认业主身份以后,要求业主必须先缴纳这些费用,才能接着办理后面的收房手续。
  “开发商在业主收房时强行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李先生等多位办理按揭付款的业主当即对此提出质疑,“只有到办理产权证时,才需要业主提供维修基金缴纳证明,而开发商为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承诺还有近两年时间,开发商为何急着让业主交纳这笔钱呢?另外,开发商让业主将钱汇入企业账户,资金的安全怎能得到保障?”
  面对开发商的要求,鼓楼庭院部分业主表示拒绝收房。

症结:法律空白致不合理收费频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契税要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对此,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开发商无权代收契税,我们没有、也不能委托他们代收。业主应在办理产权证时自己到交易部门交纳。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业主可以上告到法院。”该负责人同时坦言,对开发商的这一行为,目前财政部门没办法制止。
  至于专项维修资金,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榕房物[2005]45号文件,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发票,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齐金额后,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代管银行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户及缴存手续”。由于文件对开发商能否代收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不少开发商便将代收这两项费用与交房入住进行强行捆绑。

律师:开发商向业主收费不合理

  面对业主的质疑,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开发商这样做实属“无奈”。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购房者在贷款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应银行的要求,开发商需要为买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并押给银行一定的担保金。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时间是从银行放贷至楼盘的所有房屋产权证办妥为止,因此开发商的担保金只有在所有房屋产权证办好后才能拿回。如果买房人不按时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产权证不能及时办理,开发商就不能及时拿回那笔担保金。“我们就碰到过这么一位业主,3年多了都不办理产权证,作为开发商,我们这样做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这么做也是为业主着想,统一由开发商代收这两笔费用,到时再由开发商统一代办产权证,可为业主省时省力。他强调,对这一收房要求,业主是清楚的,因为在购房合同附件中已明确约定:买受人应于交房前将这两项费用预交给出卖人。至于资金安全,该负责人称,这笔资金是专款专户,公司并不能动用该笔资金。
  对开发商的这一做法,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陈锦卿律师认为,在交房时要求业主交纳这些费用不合理。即使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办产权证,也应当是在办理产权证时缴纳这些费用。

质疑:代收是开发商牟利的幌子

  对开发商为买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一事,中国银行福州分行一工作人员称,开发商押给银行担保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由于竞争激烈,现在除为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需押担保金,进行商业贷款的开发商基本不需要押给银行担保金了。但担保协议依然需要签,这是因为在房屋产权证办好前,购房者若恶意不还贷,银行可向购房者追讨,也可向开发商追讨。“但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银行与之签订的协议也只是一种形式。”
  既然开发商不需要交担保金了,阶段性担保协议也流于形式,那么,开发商关于代收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的理由已经站不住脚了。因此,在业主们看来,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是打着“维护自身利益,为业主提供方便”的幌子为自己牟利。
  业主李先生直言不讳:开发商在交房时代收这些费用,相当于间接融到一笔资金。假设一套总价30万元的普通商品房,需交纳的契税(1.5%)为 4500元,专项维修资金(2%)为6000元,共10500元。一个楼盘假设有300套住房,均以10500元计算,就有315万元的资金。如果房屋总价高,楼盘规模大,资金数额将更可观。由于从交房至办理产权证中间间隔1年左右时间,这个时间差容易受开发商控制,缴来的钱款不仅可以作为一笔巨大的流动资金,还可以产生利息。
  对李先生的这种说法,华事达相关负责人强调,华事达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根本不需要赚取这点利息,而且。公司也向业主承诺,这笔资金存在银行所产生的利息将如数退还给业主。记者发稿时,李先生等人打来电话称,经消委会的协调,目前开发商已不再收取维修基金了,前提是业主必须写一份承诺,保证准时交纳该笔费用。
  “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问题,是当前业主与开发商交房冲突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完善,此外,对开发商违规行为的监督办法及相应惩罚措施也应有所明确,否则,类似鼓楼庭院业主与开发商这样的矛盾将不会终止。”法律界人士呼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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