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将成历史名词
农业、非农业今后统称居民户口
    2007-04-04    张牧涵    来源:市场报

  3月29日,据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披露,我国将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据悉,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由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转变为城乡协调的一体化社会——户籍改革将推动社会转型。

户籍改革时机基本成熟

  去年,由国务院部委组成的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进行综合调研后认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安部在答复有关提案时承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促《户籍法》早日出台。
  曾在一段时期起到过重要历史作用的户籍管理制度,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其原有的弊端开始显现。附加在户籍上的社保医疗、教育、就业、交通事故赔偿“同命不同价”等种种不合理规定,使得户籍改革的呼声日涨。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有11168人参加的调查显示,91.7%的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户籍改革。
  事实上,在郑州、东莞、江苏等10多个省市,户籍改革已进行了近10年,但目前为止很多地方只是解决了建立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的技术难题。而本次调查显示,对普通人而言,户口的最大作用是“方便孩子上学”(57.5%),列第一位,其次是“能提供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切实保障”(35.9%)。
  正因如此,本次调查中,40.7%的人认为现在户口仍很重要,甚至有23.0%的人认为,如果在“好工作”和“解决户口”之间非要选一个的话,自己宁愿选择“解决户口”。
  这个结果显示,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附加在户口上的诸多福利待遇,在城乡差异、区域差异依然巨大的今天,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中国社科院教授党国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举了一个例子:拥有北京市户口的市民,如果年收入低于2500元,就将被纳入低保范围。而在中国农村,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民估计差不多有两亿。如果允许的话,他们肯定愿意要北京户口——低保可以领,医疗补贴可以领,养老金可以领,没有房住,政府建廉租房。

部分省市加入探索

  据介绍,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据了解,黑龙江省在2006年决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通过这两个市的户籍改革试点,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总结经验推进改革

  多年的实践,已经为进一步的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据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始,公安部就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些省份在执行国务院及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又出台了进一步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划分,统称居民户口;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进城落户限制等,这些经验都可圈可点。“不改现行社会政策,户籍改革单兵难进”。针对这样的群众议论,河南鹤壁市在出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同时,要求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市委、市政府还组织有关部门对户籍制度改革后本地可能产生的人口迁移情况,对当地行政管理和资源可能产生的压力,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衔接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预测,并针对各种情况提出了可操作的建议。
  国务院调研组认为,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稳步推进。因此,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制定出相应的修改和过渡性措施。
  专家们强调,户籍改革离不开群众的理解支持。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解决依附于户籍制度之上、城乡有别的社会经济政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户籍改革在宣讲上要引导社会各界澄清各种模糊认识:既要纠正户籍管理“无用论”,还户籍管理本来面目,又要警惕户籍改革“万能论”,消除对改革不切实际的幻想,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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