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京等地开禁单位自建房,允许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定向销售给职工,售价明显低于市价。在房价飙升的背景下,这成为最近房地产界争论最热的议题。(近日《新京报》)
如何看待单位自建房?我觉得较好的标准是“猫论”,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管单位自建房,还是别的什么方式,只要能够平抑房价,让老百姓以他们可以承受的价格解决住房问题,就是好现象。
争论中,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广州房地产开发商。不久前,广州房地产协会炮轰单位自建房,认为这是变相的“福利分房”,对房地产商有失公允,也损害那些没有单位自建房的职工的利益,是“房改倒退”。
我以为,单位自建房最让房地产开发商不满的,不是“进步”或“倒退”问题,而是它的出现打破了他们对市场的垄断,没法继续维持原来的超高垄断利润。
和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在于,单位自建房把原来被房地产开发商独吞的那部分利润,转让给了单位员工,这是不是对“非单位”的市民不公平呢?孤立看好像是,但如果这一举措果能使房价有所下降的话,市民实际上也等于分享了单位自建房的一部分好处,虽然这比单位内的员工要少一点,但总比任由开发商垄断房价要好,用经济学家话说,不是最优也是次优吧。
也有学者质疑:“这属行业福利,有造成另一种资源分配不公的嫌疑。”就算这样,又如何呢?我们发展经济不正是为了提高行业的、公民的福利吗?真正值得提的问题是:这些行业搞单位自建房有没有违法违规?有没有偷税漏税、隐瞒私分国有资产?如果有,依法查处;如果没有,为什么要反对他们采取措施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呢?
房地产市场现在天怒人怨,症结就在于垄断。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联手垄断市场,使房价只升不降,普通百姓在这样强大的力量面前,完全失去参与博弈的能力,只能任由宰割。但那些有能力搞自建房的企事业单位出现在牌桌后,就有可能改变这一格局,房地产开发商产生危机感,也使房地产市场出现竞争局面。从这个角度看,单位自建房没准是只“好猫”。
当然,政府应该规范单位自建房,舆论也要严格监督,防止出现腐败,这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属另一个话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