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并非想象般美丽
    2007-03-28    姜炜    来源:焦点沈阳房地产网

  记得小时候父母在北京工作,居无定所。住过办公用的工棚,也住过集体宿舍。后来工作了才知道,是因为父母的单位在北京没有地盖房,也没有那么多钱给职工买宿舍楼,因此多少年没有分房。加之当时社会上没有出租房的概念,所以只能凑合。
  后来父母的单位终于在上世纪80年代末见缝插针在北京建了两栋楼,其中一半归其他单位。分房的过程简直就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每个人都以高度精确的方式计算自己的得分,只是为了争取到一套住房。领导们先将三居室收入囊中,其后才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再然后就是论资排辈了。父母如愿分到了一套在今天看来只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的房子。而且从那时起,好像父母的单位在北京就再也没分过房子。不知道那些比他们晚几年参加工作的人是如何解决住房问题的。
  单位自建住房并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模式是建国后实施了几十年的一项制度,之所以在上世纪末被废弃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福利分房制度内部存在的诸多弊病是内因,改革开放引发的人口流动、民营企业等社会、经济领域的变化是外因,再加上刺激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福利分房被取消了。请大家回忆一下福利分房取消前的几个月,有多少单位在四处疯狂地采购,整栋楼被单位不计成本地一次性购买,只为了赶上福利分房的最后一班车。如果不是其中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谁会这么干。
  取消福利分房后,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收入差距拉大、国家加强对于土地资源管理等原因,加上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落实执行出现了偏差,导致了近年来商品住宅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一些热点城市涨幅一直居高不下。引发了整个社会对于房价问题的关注。社会各界对于房价高涨的原因、如何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以及采取何种措施稳定房价的理解和建议大相径庭。
  最近比较有影响的一种解决方式源自广州,当地政府拟开放单位自建房,用于解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理论上这样做,可以增加住宅供应量,解决部分城市人口的住房问题;同时缓解政府调控房价的压力;或许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需关系,进而减缓房价上涨速度。但是,这种看似一举多得的好事其实并非如善良的人们想象般美丽。
  首先,恢复单位自建房后,虽然政府部门反复强调将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购房人群。但福利分房时期大家已经驾轻就熟的各种分房招数恐怕绝非政府管理部门能够管得了、管得住。个中名堂五花八门,最终结果可想而知。住房困难户会解决一部分,搭顺风车的也不在少数。难保不会产生新的不正之风,进而引发群众更大的不满,这是多年来福利分房制度不可避免的痼疾。
  其次,单位有钱自建住房卖给职工,想来不会是经济效益太差的企业。因此,住房困难户的标准如何确定?是按社会平均标准还是本单位的标准?福利分房时期各单位之间住房条件的巨大差异是前车之鉴,开放单位自建住房的建造标准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还是商品房?可以预见的是,此项制度的最终受益者不会是社会的大多数。
  再次,单位自建住房的前提是有地。地从何来?多为国家划拨,也有不少是企业跑马圈地。这些土地用地性质恐怕均非住房用地。现今若由企业经政府审批后加盖住房,有改变用地性质之虞。同时,各单位自建住房常常是见缝插针,因此小区规划、市政配套等问题多数不可能完备,最终导致整个城市的建筑风貌难如人愿,居住品质也无法保证。而且城市中的企事业单位大量兴建住房,将导致今后城市功能调整工作难度大大提高,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换代工作受到制约,影响未来长期的发展。对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而言,将土地用于给职工建房将使企业失去未来发展可以依靠的最大一笔财富。
  最后,开放单位自建住房虽然会替政府缓解部分压力,但此类房屋不可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如果政府将单位自建房也算在住房保障体系之中,恐怕未必能够如愿取得预期效果。为单位自建房组织一套管理人马的成本不菲,成效却未必好。本已千辛万苦发展起来的房地产市场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前功尽弃的损失难以估量。
  看似好处多多,但认真分析,隐含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既然广州市政府已经同意开放单位自建房,不妨就把它当成一个研究课题来搞。可以选一些试点,深入细致地调查,认真评估实际住房需求,政府管理部门再从公平、城市发展与政府管理职能的角度努力建立一套相对完备的管理体制。用事实说话,看看这样一条路到底走不走得通。当然,研究房地产的专家学者们也应该参与其中。

(作者为新荣国际投资集团地产投资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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