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怪现状症结何在
    2007-03-26    作者:中共大连市委党校教授 张道航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者按:2007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公开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首次将“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列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同期,旨在通过国家立法来治理失业和扩大就业的《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残疾人就业条例》正式公布,上海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旨在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伴随着这些政策动向,公平正义与经济发展之间如何协调发展的讨论也正在展开。这里刊发的两篇来稿分别从就业与区域发展两个领域进行了理论和政策上的探讨。
    为何经济高增长没有带来就业高增长?为何大学毕业生过剩的同时,就业市场却闹起了“民工荒”—

    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提出:“劳动力需求的水平,在动态意义上主要决定于经济增长。经济增长速度快,对劳动力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水平高,失业率低;经济增长速度慢,对劳动力的需求量相对较少,就业水平低,失业率高。”这就是著名的“奥肯定律”,它不仅可以对此前一些国家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关系作出诠释,也被此后日本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所验证。
    可是在我国,尽管这些年来保持着经济高速增长,但是带动就业的能力不仅没能上升,反而呈现下降趋势。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每一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能拉动就业增长约0.4个百分点;上世纪90年代初,能拉动约0.3个百分点;到本世纪则下降到0.1个百分点。与高增长相伴的不是低失业、高就业,相反却是失业的增加。“奥肯定律”在中国似乎不灵了。

就业现状之怪:大学毕业生过剩与“民工荒”并存

    面对“奥肯定律”在我国的失灵,有专家学者认为,这是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结果。如许多地方优化产业结构的突出特点,就是用现代技术代替传统技术,用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代替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原来十几个人从事的劳动现在两三个人就够了。如此一来,经济增长不仅没能带动就业,反而带来企业职工下岗,以及新增劳动力找不到工作。这样的解释在逻辑上似乎不无道理,但是拿到现实当中却未必有说服力。
    从我国现实看,如果是因为经济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排斥了劳动力,从而带来更多的失业,那么失业者首先应当是那些从事低技术或简单劳动的人才是。然而,如今在中国失业或找不到工作的主要已经不是那些从事低技术或简单劳动的人,而是那些具有较高知识水准和一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与此相对应的是,许多城市反而闹起了“民工荒”。
    事实上,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早在“九五”时期就已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但是这项任务不但“九五”时期未能完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十五”时期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逆转,以致中央政府不得不采取强硬手段对钢材、水泥、电解铝以及开发区热进行宏观调控。因此,把“奥肯定律”的失灵归咎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未免有些高估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现状。

就业怪象根源:偏重增长忽视发展

    大学生群体工作难找,以及“民工荒”的出现,从劳动力需求的视角让我们看到,我国经济依然是在沿袭着粗笨化的增长方式。这种增长方式不仅难以持续,而且无助于就业水平的提升。
    从国际经验看,几乎所有国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总是要伴之以结构调整和技术提升。而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整个社会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但是,由于政绩考核导向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却把最能拉动GDP增长的大项目作为发展的重点,对于能够更多吸纳劳动力的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2006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39.5%,而类似发展水平的其他国家该比重在50%以上。另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1999年我国个体工商户是3160万户,到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5年间净减少810万户。
    所以,笔者认为,“奥肯定律”在我国失灵,原因不在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相反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结构的优化为结构性的失业寻找出路),而是经济增长的目的性和发展观出了偏差。经济增长不是根本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不仅要有增长,要有经济总量和经济规模的扩张,还要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要有就业的扩大。
    从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关系看,增长是就业的必要条件,没有经济增长,就业的扩大就成为无源之水、无米之炊。但经济增长却不是就业的充分条件,既不是什么样的经济增长都具有同等的促进就业效果,也不是仅仅依靠经济增长就可以扩大就业和治理失业。只有将治理失业和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独立目标,而且是政府工作的优先目标,这样经济增长才会与扩大就业相得益彰。
    从国际经验看也是如此。国外许多国家政府都是把扩大就业作为优先目标,而不是把经济增长作为优先选择或者唯一目标。一些政党甚至在竞选时就把降低失业率作为一项重要承诺,以此来争取选票。反观我国,近些年来经济增长以及与经济增长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却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优先工作目标。
    如果政府在促进就业中仅是角色缺位也就罢了,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在没有建立起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就给企业下达减员增效指标,从而在短期内造成大量失业,并使一些下岗职工长期失去基本保障。有的地方政府为了GDP增长,对污染项目可以网开一面,可是为了城市观瞻,对小商小贩却要“严格执法”,甚至要打造“无摊贩城市”。
    了解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竭力追求,以及在就业问题上的缺位、错位甚至是逆向调节,也就不难找到“奥肯定律”在中国失灵的深层原因了。

就业问题解决之道:坚持就业优先原则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作为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绝不能对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漠然视之。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强调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经过连续三年的努力,到200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第一次突破了1000万人,增加1184万人。
    2007年全国两会前夕,一个旨在通过国家立法来治理失业和扩大就业的《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表明,扩大就业在我国已从依靠过渡性的政策推进,进入一个建立长效机制的制度建设阶段。
    要实现新阶段的新目标,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处理增长与就业的关系时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当然,坚持就业优先也并不是说经济增长不重要,无论是作为扩大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还是从中国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看,经济增长目标都不可以放弃。但是,理论和发展经验都证明,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反而可以保证增长目标,反之则不然。
    总之,只有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基本取向和动力机制,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的优先目标,才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推动就业率的提升,“奥肯定律”也才会在中国灵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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