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落实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推进行业战略转型,鼓励科技创新,保证重大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平稳起步,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实现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电信法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工作。开展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进相关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电信法律体系,推进电信法律制度建设,积极跟踪和研究相关法规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做好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落实《信息产业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信部政[2005]334号)。着力抓好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重点地开展落实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指导、检查,根据行政复议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提示和建议制度。按照国家普法办所确定的普法工作规划,认真做好行业普法相关工作。
2.深化电信体制改革,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电信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积极跟踪电信市场发展变化,适时优化基础电信市场网络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全业务经营。以3G发展为契机,优化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研究基础电信市场资本结构多元化实现途径和方式。深入开展“三网融合”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建立网络资源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充分共享的机制和途径,推进“三网融合”进程。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许可后续制度建设,抓好工作落实。
3.加强职能建设,提高行政能力
建立与国务院各部委间有效沟通、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整合监管资源、集中管理力量,理顺行业内的监管职能分工和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
充分发挥各地通信管理局的作用,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改进内部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宏观指导力度,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1.完善统计分析,落实行业规划
继续加强通信行业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进一步提高分析质量和水平。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广泛收集行业发展信息,对行业重点和热点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发现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发布工作。适应行业转型、创新以及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根据需要开展有关专题调查和抽样调查。及时发布市场运行状况、竞争态势等重要信息,为运营业、制造业及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组织“十一五”行业规划、职能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的宣贯工作,提高规划的公开性和指导性。切实落实规划中的重点工作,对规划中的重大专项和工程进行分解,制订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协调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抓好电信业各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业“十一五”规划的落实。
2.加强发展引导,推进政务公开
继续组织做好“一书一会”工作。加强对行业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注重创新,编制出版《中国电信业发展指导(2007)》。组织举办2007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继续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加快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网上公示制度,加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信息的发布,提升政务信息透明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3.加快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完善电信资源使用和管理政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市场配置码号及频率资源的方式,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和配置相关码号与频率资源,对新技术、新业务和2008北京奥运所需频率及码号等资源进行前期准备。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和台站管理,积极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积极推进SP代码统一调整工作,确保SP代码调整的平稳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114查号服务管理,规范企业代查行为,组织制定114电话查号服务规范。推进码号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域名注册服务属地化监督管理模式。跟踪技术和业务发展趋势,组织开展融合性业务等编号方式的研究,探索下一代网络演进形势下我国IP地址分配管理方式。
4.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走出去”
充分发挥政府在“走出去”中的引导、协调、推动作用,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便利条件。继续巩固和加强与发展中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信息通信主管部门高层互访。加强与有关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努力消除或减少经贸分歧和合作障碍。继续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工程建设以及开展海外大型项目竞投标。
继续组织做好WTO相关工作。积极参加WTO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做好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自贸区谈判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对外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拓宽合作渠道。积极参与信息产业多边国际事务,继续推动与东盟国家、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进一步落实CEPA,大力推进内地与港澳信息产业合作,贯彻中央新形势下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推进海峡两岸的通邮通电合作。
5.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积极开展关系产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电信网络和技术演进、互联网对传统电信经营模式的影响、WiMAX、WiFi、NGN、HSDPA以及3G与WiMAX的关系等问题的跟踪研究。加强对正在试点或商用试验的VoIP、数字集群、多方通信等相关技术和业务的跟踪监测,推动新技术新业务的商用进程。鼓励IPTV、手机电视等融合性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
1.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加快推进准入管理方式的创新,研究建立部、省两级互联的管理系统和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研究新技术新业务评定方法,不断探索建立新技术新业务评价体系,出台“运用新技术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国内外电信企业互利合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引导外资规范进入电信市场。
2.规范电信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竞争
继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格基础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许可范围管理,适应增值电信业务发展情况,加强部和省、省与省之间的联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管理,鼓励引导外国投资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投资经营电信业务。
完善电信市场发展引导机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需求、电信网络演进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探索有效监管方式,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和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种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发生。
继续推进市场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以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为重点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继续巩固移动电话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移动电话机进网管理,发挥证后监督和警示制度的作用。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建立违法和不良短信息举报平台,进一步理顺发现、甄别、查处流程。
3.推进电信资费管理改革,加强电信资费监管
进一步深化电信资费监管方式改革,推动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研究制定资费上限管理评估方案和程序,健全电信业务资费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推动广大用户关心的资费热点问题的合理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坚决制止电信运营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各种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资费违规行为。
研究、推进移动电话资费管理改革,鼓励企业实行单向收费,降低资费水平。继续巩固电信业支持新农村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向农村倾斜的电信资费政策。继续推动下调固定电话区间通话资费上限,鼓励电信企业提供多种固定电话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促进农村地区的资费水平下降。
4.积极探索网间互联管理办法,切实保障网间互联互通
进一步规范电话网间通信障碍的协调、申诉、处理流程,加大对网间通信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地区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电信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维护力量建设和技术支撑,补充和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推动电话网互联成本测算工作的制度化,切实做好电话网网间结算工作。
深入开展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问题研究,探索互联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管方式,建立互联网互联监管机制。继续推进互联网互联成本研究,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互联网网间结算模式,适时调整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
5.形成电信服务质量监管新思路,倡导“诚信服务放心消费”
继续深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加强对新业务发展中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探讨更加有效的服务质量监管新思路。按照“谁经营、谁连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服务质量责任,督促服务问题的解决。
强化和完善电信服务质量日常监管,以诚信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电信服务规范”。发挥“电信服务质量通告”、电信用户申诉分析等多种手段的作用,继续搞好电信用户满意指数测评、“评优帮差”等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全行业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引导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务实措施,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解决电信服务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电信用户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6.革新电信设备进网管理方式,健全进网检验体系
改进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信息系统,优化电信设备入网审批流程,及时调整电信设备监管政策。进一步完善设备进网管理,加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管,发挥证后监督和警示制度的作用。加强和完善电信设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特性标准化和检验系统建设,健全电信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进网检验体系,促进电信设备的进网检测从传统的性能检测向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测转变。
7.改善互联网发展环境,稳步推进互联网发展
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做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保障工作。落实互联网属地管理原则,改进和深化网站ICP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者为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行为,建立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探索建立互联网发展与安全保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的跟踪研究,在新技术、新业务的研发、推广和管理过程中同步考虑信息安全问题,形成运营企业、科研单位、管理机构共同参与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营造互联网发展良好环境。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加大互联网接入网宽带化、骨干网高速化建设力度,加快域名根服务器镜像服务器的引进和国际联网工作,推动区域性、国际性互联网交换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我国互联网网络性能。推动互联网可管理可运营技术的跟踪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对互联网上Web2.0、P2P、流媒体、视频搜索等技术业务的研究,组织互联网企业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商业盈利模式,积极参与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在互联网发展、资源分配与管理、互联网治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严格通信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统筹网络资源和社会资源,推动出台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网络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利益最大化。强化国际通信和干线传输网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保障基础网络的安全可靠性。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完善专家评议制度。
推动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多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保证用户自主选择权,制订“住宅小区及商用楼通信设施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并做好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宣贯工作。修订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完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开展招投标活动专项检查。出台《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制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通信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认证工作。加大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继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1.继续组织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完善普遍服务机制
组织落实行政村村通工程剩余任务,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到2007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行政村“村村通电话”。制定自然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务实推动自然村通电话进程。已通电话农村地区,在鼓励发展新的农村用户并保障现有基本话音业务的同时,逐步推广新的电信业务。积极推进农村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东部省份基本实现乡镇通宽带,东、中部省份基本实现行政村能上网,西部省份基本实现乡镇能上网。
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尽快制定出台《电信普遍服务管理办法》。
2.调动各方积极性,务实推进农村信息化
联合当地政府等多方力量,加强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引导和推动。推进农村信息平台搭建、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的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移动短信息、电话声讯、电子邮箱等信息服务业务。鼓励运营企业联合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建设经济实用、丰富多彩的“三农”网站,为农村信息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
1.落实科技创新大会成果,促进技术业务创新体系建立
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及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会议部署,坚持将原始创新作为努力方向,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自主创新的重点。实施好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发展我国电信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推动出台和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探索符合国情的电信技术、业务、管理和服务创新体制。重点培育有利于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电信技术创新,有利于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的电信业务创新,有利于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的电信管理创新,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电信服务创新。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和服务创新的支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业务创新体系。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业务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行业整体技术和业务应用水平。
2.支持重大专项实施,推动重要领域产业化进程
按照统一部署,抓紧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鼓励国内企业参与重大专项工作,加强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提高研发和产业化能力。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建立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TD-SCDMA产业链,加快产品成熟进程,为将来商用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制造企业和运营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IPTV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手机电视技术的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形成。
推进关键技术业务发展和试验进程。从商用试验、码号资源配置、码号开通等关键环节着手,建立和完善新技术新业务促进机制,不断推动新技术新业务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推进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科技竞争实力
提高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把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与利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对标准、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抓好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家庭网络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制定标准的工作体系,鼓励企业在掌握核心专利的基础上联合制定技术标准,积极推动国内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升我国科技实力。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应急通信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切实保障网络畅通
推动《电信运营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尽快发布实施,组织开展对电信运营企业相关人员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完善电信运营业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加大对重大通信事故报告及事后处置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全网安全畅通。继续组织协调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专项行动,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推进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推动《电信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和《电信基础设施等级保护指南》等技术标准的出台,开展电信行业的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工作。结合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发展,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贯彻落实有关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及系统建设要求。
3.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行业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应急通信建设标准,为国家应急平台建设的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应急通信指挥调度体系的建设,构筑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指挥平台。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年度抗洪救灾等通信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