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两大弊端不改不行
看不懂 不透明
    2007-03-19    本报记者:李佳鹏 勾晓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现行财政预算体制问题多

  一、 预算体制未转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其提交的提案中明确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预算是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思路设计的。虽然从1998年就表示要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但多年来,公共支出比例不升反降,生产建设和养人吃饭的特征依然明显,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的色彩浓厚,与公共财政的目标相去甚远。
  保育钧举例子说,以2005年为例,这一年,国家财政总收入31649.3亿元,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支出9317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9.4%;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6512.3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0.58%;而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和教育事业的费用只有8953.4亿元,只占财政收入的28.3%。“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用于投资建设和养人了,自然没有多少力量办公用事业了。上学难、看病贵、农民苦、社保欠账多,根源在此。”保育钧说。
  二、 预算不完整。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只反映预算内的收支,没有涵盖应当纳入政府收支范围的一大笔预算外收支(非税收入与支出)、社保基金支出、国有资产收益,近年来,政府权力部门、司法机关的收费,每年高达1万亿元左右,另外,还有8000多亿元的社保基金,5000多亿元的地方政府土地收入,数千亿元的国有资产收益,总计至少2万多亿元的巨额收支,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分散在各级政府之中,不受各级人大的监督,这种不完整的预算,是无法进行统一的收支管理的,也是无法建立综合预算体系的。近几年来,中央宏观调控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控制投资过热的收效不大,其病根在于“预算外”那一大块无法节制。
  三、 预算不透明。全国政协委员、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教授杨先明说,各级政府向人大提交的政府预算和决算报告,过于简单粗糙,科目杂乱,人大代表如雾里看花,看不明白,无法提出意见,现行预算收支科目,主要是按照经费性质分类的。政府究竟办了什么事,钱是怎么花的,花到谁身上去了,效果如何,从财政预算报告中看不出来。
  四、 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不顺畅。保育钧说,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虽然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强了中央政府的财力,但由于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界定不甚清晰,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划分也不尽合理。一方面,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相当多的基层政权限于财政困境,不得不以“经营城市”为名出售土地。这是房地产调控不见其效的基本原因。
  另一方面,按照1994年分税制改革确定的“基数加增长”模式,各级政府部门每年的年度预算支出都要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长,导致了收支刚性利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又为宏观调控增加了阻力。
  此外,接受记者采访的委员们还认为,现行的财政体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高,企业税费负担过重。同时,还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收、支制衡机制。

为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建言献策

  针对目前财政预算体制存在的弊端,接受记者采访的委员们认为,一要建立公共财政的改革目标,二要明确和坚持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等普遍通行原则。委员们同时也表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会触及现行既得利益格局,需要一定时间,精心策划,稳步推进。
  保育钧委员认为,要坚持公共财政的改革目标。要对过去的财政体制作根本性调整,首先要改变支出结构,使其由建设型支出为主转变为公共服务支出为主。要按照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的要求,重新设计预算科目,取消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明显的科目,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支出;对国有资产预算、建设项目预算等等,应按其需要进行特殊分类,设立专门的收支科目。坚决压缩行政公务支出特别是要压缩群众最为反感的楼堂馆所建设支出和公费招待、豪华汽车、旅游出国等支出,保证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快速、稳定增长,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
  杨先明委员说,要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财政预算报告的内容要细化,应多加说明、解释和图表,尽可能让更多的代表看明白。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培养一些专业化的人才,这样既有利于了解政府财政预算的内容,更有利于人大代表的审议。“仅仅是简单的透明度并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

政府收支分类统计改革时代到来

  记者了解到,目前发生了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2006年,财政部稳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决定从2007年起中央预算的编制、执行和会计核算将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来进行。财政部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也是政府预算管理的又一次深刻创新。
  据介绍,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以功能分类为主,经济分类为辅,改变了过去以经费性质分类为主的情况。按照新体系,财政收入分设类、款、项、目四级科目,如同树型分枝,将财政收入逐级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根据政府职能,按由大到小、由粗到细,也分层次设置了类、款、项三级科目。“类”级科目反映政府主要职能,“款”级科目反映政府履行某项职能所要从事的主要活动,“项”级科目又反映某活动下的具体事项。以教育为例:在教育“类”下,分设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9“款”,而普通教育一“款”下又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项”。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代表认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可使得列入预算的政府收支科目更加详尽,便于代表审查每项支出的内容,有效促进预算透明化,完善了人大监督机制。政府支出统一按照功能分类,确保了集中、直观反映政府职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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