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刻不容缓
    2007-03-16    庾向荣    来源:江南时报

    近日,年销售总额达1470亿美元的12家跨国采购商在深圳参加“买家专场采购会”时公开表示,对于使用童工、严重超时加班的工厂,将拒绝其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见3月15日《信息时报》)。

    跨国企业采购商的拒绝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企业要想融入国际大舞台,必须规范经营行为,注重自身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必将付出高昂的成本。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不光要为社会创造财富,更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创造财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企业就不会有生命力。
    遗憾的是,国内的不少企业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停留在以不法手段攫取利润的低层次上,通过剥削工人的血汗来赚取超额利润。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因此,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刻不容缓。按照通行的理论,社会责任大体上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对社会应负的基本经济责任,如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劳动力的就业需要、照章纳税等;第二个层次是改善社会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第三个层次是关心和影响社会价值观念变化的责任。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本质上就是企业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也正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加强社会责任的宣传和引导,更有必要让部分尚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企业主尽快补上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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