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目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物业税,通常被称之“不动产税”或“地产税”,是抑制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一种有力的税收杠杆工具,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波动而定。 近年来,国内大中城市的房价呈现边调控边走高的态势。数据显示,2006年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
.5%,其中北京房价一度走出了连续7个月呈两位数的增长势头。房价过高,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两会召开以来,有些代表委员呼吁研究出台物业税,期望物业税能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稳定器”。 “物业税的开征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以前物业税一直处于探索阶段,财政预算报告现在如此表示,应该说迈出了很大一步。”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罗蜀榕说。 罗蜀榕代表说,按照谁占有就付出代价,而且过分占有应该付出惩罚性代价的道理,这有助于调整市场的供应结构。开征物业税可以让房屋回归到居住、保障基本消费的功能上来,对于遏制炒房、非居住需要的购房需求有较大的作用。 不过,由于目前在中国尚没有明确提出征收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因此,物业税开征的具体方案是什么,物业税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影响有多大,还存在不少争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孙菊生认为,从中短期看开征物业税对平抑房价有一定作用,但因这一税种会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所以不能说从根本上就遏制了投机行为。 “物业税在国外属于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而不是抑制房价的手段。”
孙菊生代表说,“近年来中国的城市房价压不下来,主要是某些地方欲借房地产开发取得经济增长,并且在房价上也存在着官商勾结的现象。” 王翔委员还举例说,英国也征收了物业税,可是最近几年英国房价也涨得很快。他认为,房价主要还是与房贷首期门槛、银行利率等因素相关。从长远看,开征物业税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房价下降。 一些代表委员也认为,开征物业税对调控房产市场值得期待,但它同时是个复杂工程,需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方可实施。“我个人认为短期内出台有关措施尚有困难,既要保障普通百姓住房,又要抑制不适当消费,这中间需要做比较多的工作。”
罗蜀榕代表说。 罗蜀榕代表建议,如果开征物业税,要充分保障普通人的利益,保障其居住条件生活水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不应该再开征物业税。 如何控制过高的房价?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协委员、市价格监督员薛正毅和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系博士吴翔华做客“生活南京”(www.lifenanjing.com.cn),发表了精彩的观点。 薛正毅: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应该建立听证会制度。” 住房问题肯定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价部门可以召开房价听证会,各方面合作才能更有效地抑制房价。 吴翔华:控制房价,重在改善供应结构,把普通商品房,中小户型在供应的比重中增加。在土地供应这一块,目前是开发商手上囤积的土地没有完全释放出来,政府要完善监督机制,把囤积的土地或者闲置的土地推上市场。 在土地供应方面,不能完全局限于国有土地的开发,完全可以把一些用于建设的集体土地盘活,加大土地供应,从而大大增加了中低价商品房开发量,自然能稳住房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