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使用安全,促进玩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5个省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2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玩具材料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玩具采用的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抽查中有个别玩具材料有污染不清洁。
2、玩具有危险毛边。危险毛边是塑料件的边缘存在的容易划伤儿童皮肤的毛剌。抽查中有个别塑料玩具上存在危险毛边。
3、突出物不合格。突出物是玩具上面向上突起的硬性的末端面积较小的部件,其末端应加以保护以增加末端的接触面积。抽查中有个别玩具突出物的保护件在试验后脱落。
4、小零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应设警告说明,警告消费者该玩具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对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应含有小零件,并且在合理滥用试验后不应产生小零件。抽查中有部分玩具在试验后产生小零件等。
5、标志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标识内容作为引导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玩具的安全指南,是玩具质量中的一个重要技术要求。标识内容没有或不全,都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使用安全,影响玩具的适龄消费。抽查中有部分玩具无合格证、标准号标注错误、电池安全使用说明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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