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7-01-18 记者:张淼淼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本报讯
“返券促销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顾客长时间在商场滞留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些人利用返券的利差造成了投机行为,同时也给商场周边交通带来了压力。”北京市商务局流通秩序处负责人透露,目前商务部等五部委已经出台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北京市将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办法,预计将在2007年“五一”前出台。
这一《细则》是对商务部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细化。如《办法》要求商场在促销时必须明示促销方式,《细则》则要求商场必须明示促销商品的卖场和类别;《办法》中要求零售企业在促销结束15天后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细则》中明确规定备案内容中必须包含活动的时间和方式等。此外,《细则》还规定,在检查中,如发现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
据介绍,商务部门会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引导全市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开展诚信促销、安全促销、文明促销的活动。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检查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重大的节日期间,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还有一个是在日常的促销活动中。在商务部出台的《办法》中,已经有了关于检查的具体要求,包括商务、工商、公安及发展改革委的价格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促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各自的权限内查处。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