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不能抵御大病就会“穿新鞋走老路”
    2007-01-10    作者:沈峰    来源:国际在线

  1月8日,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疗改革。高强指出,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1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政府的责任就在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医改方面肩负筹资和分配功能,保障人民健康权责无旁贷。在目前,我国覆盖面小而又高度等级化的医疗保障已经变成“富人俱乐部”的现实背景下,政府必须对百姓健康全面负责。所以,新的医改方案,力求让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这既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
  然而,面对卫生部首度公开的这个医改方案,我认为,“这个制度能够保障穷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虽然值得赞许,“但是老百姓依然面临大病的风险,大病的风险要靠社会的保障制度来完成”却让我们感到缺憾,因为,新医改方案依旧不能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新的医改方案不就是在“穿新鞋走老路”?
  虽然,卫生部主张的医改方案中,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面基本医疗不仅体现在财政投入上,而且表现在政府直接提供这种医疗服务。但是医改方案如果只能满足老百姓看小病,我想,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就算形成,也不可能让许多普通群众摆脱看病贵的命运。如目前,对于癌症、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等大病治疗,由于检查费、手术费用和药品很贵,许多患者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新的医改方案必须肩负起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不管是借鉴哪个国家的医疗卫生模式,都必须保障公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的抵御能力。要认识到,在经济有了一定能级和规模后,现代化建设更要突出强调社会公平和人民群众就医环境等方面的改善。特别是人们在温饱之后,对于安全的需求、发展的需求上升到新的高度。如果新的医改方案没有公民抵御大病风险这样一个机制保障,人们总会为生老病死所担忧。类似“活人进殡仪馆”的悲剧就不能避免。
  有消息说,郑州全民医保方案从今年实施。7月1日起,郑州市253.8万未参保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掏280元,最高每年将能报销6万元的医药费(2006年12月19日《现代快报》)。这种低缴费、覆盖广、保基本的制度无疑有利于帮助公民抵御大病风险,新的医改方案应该吸纳、推广和完善。同时,在新的医改方案框架中,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以发行医疗救助彩票,设立大病互助基金,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建立公民抵御大病风险的分散机制。如此,新的医改方案才能实现全民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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