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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007年春运应该彻底停止涨价,因为春运涨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郝劲松致信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呼吁铁道部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 此前,郝劲松就用其行动一直在与铁老大抗争,不惜对簿公堂。2004年10月13日,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餐车不开发票;2004年11月初,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退票不给发票;2004年12月底,状告太原铁路分局和石家庄铁路分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2005年2月,第三次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最具影响的当算他状告2006年铁路春运涨价一案。尽管他输多赢少,只有北京地铁收费厕所不给发票一案胜诉,但他一直坚持不懈的抗争值得尊重。 春运不涨价不能是一个人的“呐喊”。针对有人说他是“刁民”,许多部门和单位非常反感,甚至说你是故意找茬时,郝劲松回敬道:他们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故意挑衅。但是,我却认为,我是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就不是什么找茬。这些部门有茬找,本身就说明他们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武器再锋利也需要公民积极而有技巧地运用,否则,法律利器也会钝化。同时,也只有在公民运用法律武器过程中,才更加检验法律武器是否锋利,检验现行的法律是否适应时代的发展。 从郝劲松的诉讼来看基本上是公益诉讼,可以理解成不为己利而为,其典型意义在于,以一位公民的身份对国家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某些行为用法律说话,这种“找茬”一方面是公民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一种形式,另一方面也是监督国家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或依法行事的有效途径。诚如郝劲松所言,对公民来讲,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中国正处于法治社会的转型期,每一个公民都责无旁贷,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把法治意识与主人翁意识贯穿到自己的行动中。
期待像郝劲松这样的“刁民”多起来,发出更多的“呐喊”。从公民的意愿与内心来看,“春运期间停止票价上浮”决不是郝劲松一个人的意愿,但真正发出“法律呐喊”只有郝劲松一个人。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公民的主人翁责任感还有待增强,只有更多的公民发出“法律呐喊”才能形成“共鸣”,才更有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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